王海劍現年25歲,出生在湖北省棗陽市一個農村家庭,中專畢業後在武漢經營一家家電維修店。
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王海劍從2010年10月開始學習製造爆炸物的方法,購買製造爆炸物的原料並在租住地製造爆炸物。
去年3月,王海劍搬到1982年出生的王偉的租住地,繼續製造爆炸物。同時,他找來同村好友王安安。
隨後不久,王海劍因操作失誤引發爆炸,左眼受傷,住院治療一個多月。出院後,他向王偉、王安安明確提出以爆炸方式搶劫運鈔車。三人預謀,由王海劍選擇目標銀行、安放爆炸物、引爆爆炸物;由王安安化裝成保安、上前搶劫錢箱並駕駛摩托車逃離現場;由王偉接應。
去年8月,王偉、王安安因害怕受到刑罰,表示不再參與作案,王海劍仍明確表示將繼續實施計劃。
12月1日淩晨3時許,王海劍攜帶自製爆炸物和兩袋水泥,騎摩托車來到雄楚大街1070號建設銀行關山一路支行門前,把爆炸物放置在銀行門前人行道上,用兩袋水泥壓住,留下“建築材料,勿動”字條。
當天下午5時30分許,一輛運鈔車停在建設銀行關山一路支行門前路邊,銀行職員把錢箱取出、準備送上運鈔車時,王海劍借助遙控裝置引爆爆炸物,當場致2人死亡、15人受傷,單位和個人財産損失共計12.7萬元。爆炸後,劫錢未遂的王海劍騎摩托車逃離現場。
12月7日和8日,武漢警方先後抓獲王安安和王偉;12月16日,王海劍在武漢一家醫院落網。3月1日,公安機關把這一案件移送武漢市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