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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小夥遇“碰瓷”丟三千元 商店門口自焚成重傷(圖)

時間:2012-04-22 10:36  來源:西安晚報

網友拍攝的事發現場照片。

  4月17日上午,一名小夥在安康火車站附近一家商店買水時遭遇“碰瓷”,一番爭執拉扯後離開,卻發現身上3000元現金丟失。當日下午4時許,他返回商店點火自焚。記者昨日從安康鐵路警方獲悉,涉事商店被查封,兩名營業員也被刑拘。

  網友拍下小夥自焚照片

  4月17日晚6時許,一網友發帖稱:路過安康火車站時看見有人自焚,並配發了事發現場的照片。昨天上午,安康鐵路公安處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自焚男子名叫曹永強,係延安市寶塔區川口鄉王莊村人,今年19歲。17日上午6時許,曹永強從西安乘坐K541次列車到安康車站下車後,在出站口旁的一家自選商店買水喝時,遭遇商店營業員設套“碰瓷”。

  當事雙方説法分歧很大

  據賈、暴兩人供述,當日6時許,曹永強到商店買礦泉水付錢時,暴某故意將收銀臺前的禮品盒撞倒,致使禮品盒內的物品摔碎,然後以曹永強撞倒禮品盒為由要求賠錢,由於曹永強拒不承認物品是自己撞倒,並稱要報警,賈、暴兩人怕引來麻煩,便再沒有讓曹賠錢就讓其走了,期間發生過爭執和拉扯。

  據介紹,曹永強離開商店坐上計程車後,發現身上的3000元現金不翼而飛,便認定是遭遇“碰瓷”時錢丟在商店內返回討要,然而商店營業員只承認有過“碰瓷”行為,不承認實施過敲詐或撿到錢。曹永強隨後報警。

  警方稱暫時難以查清事實

  安鐵公安處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幹警告訴記者,曹永強發現丟錢後,直接打車前往安康市公安局報警,被告知此事歸漢濱分局管轄。小夥前往漢濱分局時,又被告之需要到江北派出所報案。可是當小夥輾轉趕到江北派出所後,該所幹警又稱此事發生在火車站,不在其管轄範圍內,又讓小夥到火車站派出所報案。所以,安鐵公安處安康車站派出所接到報警已是上午9時許了。然而,雖然鐵路警方積極受理,但雙方説法分歧很大,暫時難以查清事實。

  倆店員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

  昨晚6時許,安康鐵路公安處向媒體通報稱,暴某、賈某2人因涉嫌敲詐勒索已經被安鐵警方刑事拘留。店主劉海斌和另兩名店員正在接受警方調查。記者昨日來到安康火車站看到,位於出站口旁的事發商店停止了營業,兩間門面房已被安康鐵路公安處車站派出所查封。據警方初步調查,營業員賈某、暴某在商店櫃檯角上放置易碎的“古董”,下面安裝了能遙控的振動器,有顧客從旁邊經過時,通過暗中遙控就能將“古董”震落、摔碎,以此敲詐旅客。

  自焚男子已被轉往西安救治

  據車站監控錄影顯示:當日16時20分40秒,曹永強出現在商店門口,用打火機點燃衣服進入商店,16時20分58秒,曹永強從商店出來,坐在商店臺階上,隨後被發現情況的車站工作人員用滅火器撲滅其身上的火,並聯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緊急救治。據安康火車站一知情人稱,自焚延安小夥曹永強因傷勢較重,其家屬18日已聞訊趕往安康,將其轉至西安救治。(記者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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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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