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左手受傷
“碰瓷”鬧劇為人不齒,但有的騙局背後卻藏著聳人聽聞的真相。
有“碰瓷”人從人販子手中買來13歲少年,騙其吸毒,趁其昏倒,殘忍打斷其左手,在南平建陽高速路口附近製造假交通事故,向過路車主詐騙高額醫療費。
日前,建陽法院宣判,廣東佛岡人藍某華等4人因收買被拐騙的兒童、欺騙他人吸毒、故意傷害、詐騙罪,分別被處以5年1個月至1年2個月的刑期,並處罰金5000—2000元不等。目前,被騙的小孩已被父母領回家中康復,幸未染上毒癮。
廣東佛岡路邊千元買下少年
據建陽當地警方查明,廣東佛岡人藍某華、梁某成、羅某武、李某奔平日好吃懶做,無正當職業謀生,又貪圖享受。去年2月下旬,四人糾集一起,琢磨“發財計”。一天,四人從老鄉那聽説,有老鄉曾買下殘疾孩子,或將健全孩子打成殘疾後,帶孩子在馬路上“碰瓷”謀財,有車經過時,將孩子推倒在車前,然後向車主索要高額醫藥費。經商量,他們決定仿傚老鄉的做法,利用小孩來製造假交通事故詐騙錢財。
很快,他們花了1000元,在路邊從廣東當地一人販子手中,買來一13歲少年何小星(化名)。小星是四川人,父母在廣州打工,當天因為和父母吵架而賭氣出走,流浪到佛岡。
小星告訴記者,當時,自己想著就算離開父母,隨便找個洗碗扛磚頭的活也能養活自己,於是沿途都在找活做,遇到一個四十多歲的人販子後,還一直蒙在鼓裏,以為自己可以跟大老闆賺錢了。“藍某華他們説,跟著他們做事,一天可以給我一百塊錢,但一直沒有告訴我是做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