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大媽至今無法取出存款。
去年4月,老伴突發腦溢血去世,漢臺區的鄭大媽想取出老伴在銀行的存款治病,但因沒有存摺密碼,銀行表示鄭大媽到公證處對此筆遺産進行公證後才能取出,到了公證處後,被告知需要提供死者父母的死亡證明等材料,因老伴的父母死亡較早,其中其母親解放前就已死亡,無法出具證明,致使鄭大媽至今取不出存款。
銀行人員
沒有證明暫時無法取款
鄭大媽告訴記者,去年4月份,76歲的老伴突發腦溢血去世,老伴去世前在工商銀行漢中北團結街支行存有3張共4.5萬元的存款。辦完老伴的喪事後,她拿著存摺去銀行取錢,但因老伴走得突然,沒有留下存摺密碼,銀行要求她先到公證處對此筆遺産進行公證,沒有公證就取不了錢。隨後,她的兒子到公證處欲對此筆遺産進行公證,漢臺區公證處要求家屬提供死者的戶籍、死亡等相關證明,同時要求提供死者父母的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