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張仁春在苗圃投入了大量資金後,卻一病不起。他在病床上躺了7個多月,直至去世。而此時他為做生意借了155萬元鉅款,其中包括弟弟張仁強的20萬、大妹張仁秀的15萬元、周集鎮信用社的40萬元,剩下的80萬全都是從朋友那裏借來的。
張仁春病重期間,苗圃由於疏于打理,野草叢生。他死後沒多久,一場莫名的大火,將85畝香樟等樹木燒得乾乾淨淨。張仁春多年的付出,沒有得到任何回報,留下的除了一片燒焦的土地,還有那100多萬元的巨債。
決定:人死債不爛,錢一定要還
張仁春的父親當了30年村幹部,母親當年也在縣裏拿過勞動模範獎,這一家子,在當地都算有頭有臉的人。但張仁春去世後留下了百萬巨債,怎麼辦?家裏人仔細商議了一回,最後的意見很明確:人死債不爛,錢一定要還。
張仁春育有一兒一女,兒子在北京打工,每個月的收入只能將就糊口;女兒在老家當幼師,每月1000多塊錢的工資,也拿不出錢來還債。
張仁春兄弟姐妹四個,他是老大。老二張仁強和老三(大妹)張仁秀家境還不錯,也因此成了大哥的“債主”。老四張仁蘭靠養豬維持生計,日子過得很辛苦。
算來算去,全家有點能力為張仁春還錢的沒幾個。
張仁強和張仁秀站了出來,他們決定替哥哥還那120萬元。
但這筆鉅款該從哪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