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9點,長沙市砂子塘派出所,一名黑瘦的中年男子敲響了值班室的門。“我殺過人,跑了很多年,再也不想跑了,來自首。”他説。
男子名叫張友平,湖北京山縣人,今年40歲。11年前的夏天,他發現妻子與單位同事袁某有染。在與袁的爭執中,錯手將其殺死。從這以後,他便四處逃亡,再也沒有回過家。
11年來,張友平逃了七八個省,靠在建築工地打零工,做體力活生活。因為擔心被抓住,他不敢住旅店,也不敢租房子。來砂子塘派出所投案之前,他在瀏陽河的大堤、橋洞下已經住了1個多月。逃亡歲月給身體上帶來的折磨,張友平不以為意,他稱自己敵不過的是寂寞。“我跑時,兒子6歲,如今已經17歲了。我都不記得他的樣子了。逢年過節,看別人一家團聚,我恨不得死了算了。”促使他産生投案自首想法的,是警方在媒體上關於自首寬大處理的公告。“我希望有生之年見到我兒子,和正常人一樣過幾年普通生活。”張友平紅著眼眶説。
據砂子塘派出所副所長吳佳表示,自今年5月26日公安部開展“清網行動”以來,派出所多次通過親情規勸、集中清查等方式開展工作。“在逃人員儘快到居住地或藏匿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依法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吳警官呼籲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記者 龔化 通訊員 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