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國14日還表示,目前廣東社會組織的發展還是量少質弱,作用甚微。這一方面是由於政府長期按照“萬能政府”的格局發展,對所有事務無所不包,無所不管;另一方面是因為沒有很好地扶持、支援社會組織。
朱明國説,社會組織是社會建設的主體。大量政府的事務,政府管理的職能,今後要通過購買服務、權力讓步等方式,逐漸分解和轉移到社會組織中去。將來廣東政府要給社會組織提供更多支援和扶持,如放低登記門檻,鼓勵社會組織自己管理、自己監督、自己發展,在發揮原有社會組織效用的同時,鼓勵大量民間社會組織建立,政府則依法進行規範管理。
朱明國透露,為扶持社會組織的發展,廣東準備出臺7項配套政策,特別是對社會組織實行規範且寬鬆管理的政策。(陳國華 吳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