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欣落水的水域已被月湖公園承包給了某電視臺用作遊藝節目的水上平臺。附近小賣部的營業員説,由於遊人對平臺設施很好奇,經常有人“想衝關”,而且湖岸和平臺又沒有隔斷,經常有人爬到平臺上玩耍。“5日晚上9點左右,有人在附近游泳,還有一些人在臺子上嬉鬧。”
湖邊沒有任何防護設施
7月7日下午,劉曉紅帶著劉欣的母親在其落水水域周邊繞了一圈,湖邊嚴嚴實實立著一排塑膠圍擋。劉曉紅拿出手機,“塑膠圍擋和鐵絲網都是今天才立起來的。”劉曉紅6日拍攝的照片顯示,湖邊沒有任何防護設施,除此之外,岸邊與平臺間還連著一塊木橋。
劉曉紅指著平臺上一處缺口説,木橋也是事發之後拆掉的,木橋是連接岸邊和平臺的唯一通道,劉欣應該就是經此走向了死亡。
7日下午3時許,月湖公園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由於事發水域已出租給其他單位,安保理應由承包人負責,劉欣的落水與公園方無關。據悉,家屬將於8日與園方就善後事宜進行協商。 (王為薇 謝鴻翔 羅嘉欣)
律師説法
承包人和監護人都要擔責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的陳平凡律師説,由於承包人的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直接導致了劉欣的死亡;而劉欣監護人對於孩子監護不力,也是其遇難的重要原因。“承包人和監護人都應對劉欣的死亡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