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起,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民政局開始在全市範圍內核查低保人員家庭經濟狀況資訊,對於不符合低保條件的“騙保者”進行清理。核查過程中,大量“潛伏”在低保行列中的“富裕戶”浮出水面,其中一對名下擁有六處房産的低保戶夫妻被曝光後,更是引發輿論一片譁然。
“最富低保戶”到底處於怎樣的生活境況?他們一家三口緣何可以享受低保?近日,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對此做了追蹤採訪。
“低保戶”名下驚現六處房産 “潛伏”三載無人知曉
記者在包頭市調查了解到,該市石拐區居民呂某夫妻均有重病在身,不能工作。2008年下半年,呂某向石拐區民政局申請享受低保。在簡單核實了呂某的家庭情況後,民政部門開始按月為呂某夫婦以及他們正在上大學的兒子發放低保金。
然而在本次核查中,包頭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卻在房産部門那裏發現了驚人的資訊:在呂某及其妻子的名下,竟有6處房産,其中包括3處櫃檯、1個底店和2套商品房,總面積逾300平方米。
“他家的情況我們都比較了解,但誰也沒想到他們兩口子名下竟有這麼多房産。”呂某所在的居委會主任高換娥回憶説,當初呂某申請低保時,居委會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員都進行過入戶調查,看到厚厚的診斷書和他家的生活條件後,民政部門覺得呂某一家的確應享受低保政策,因此低保金很快就批了下來。
呂家的鄰居王金羅説,他與呂某做了20多年鄰居,在他印象中,呂某從小就體弱多病,多走幾步都會喘得不行,根本沒有什麼勞動能力。時至今日,王金羅仍不知道他的鄰居是包頭“最富”的低保戶。
在包頭市腫瘤醫院,記者見到了一直陪患有乳腺癌妻子治病的呂某。呂某承認,他確實隱瞞了個人的財産資訊,但他辯稱,有5套房子是他父母的財産,妻子名下的一套住宅則是他做生意的妹夫為防止生意失敗破産而留下的“後路”。
“老人本想以我兒子的名義購買這些房産,但他當時太小,還沒有身份證,就只好寫在了我們夫妻名下。”呂某説。
呂某的母親告訴記者,她的4個孩子中,唯有老大呂某體弱多病,無法謀生,為了保證他以後的生計,老兩口只好用一生的積蓄買下4套房産留給他。“沒想到卻惹了大麻煩”!
404名低保戶擁有二套房
“我們這次準備對包頭市所有低保對象進行核查比對,目前已比對3萬多人,還有3萬人待查。”包頭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副科長郝瑞東介紹,該市這次在內蒙古率先開展了核查比對工作,結果令人冒冷汗。
“僅在石拐區的8200多名低保戶中,我們就查出404人擁有二套住房,但估計還有‘漏網之魚’。”他説。
這400多擁有二套房的低保戶,到底是通過什麼渠道上的低保?有沒有“人情保”,是否存在惡意故意騙保現象?即將待查的3萬多人中,還會驚現何種狀況?當地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對即將開展的工作有些拿不準。
包頭市石拐區民政局副局長王建軍用“費力不討好”形容了最近的工作。他説,核實低保對象個人資訊需要多部門配合,在資訊比對系統還沒全面鋪開的情況下,大量資訊都需要手工核對,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然而在查出大量“騙保者”後,輿論卻讓他們倍感壓力。
“如果不做這項工作,這部分人可能還要繼續騙取國家的救濟,但查出問題後,卻會被輿論推向風口浪尖,甚至劍指民政局失職。”包頭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科長郄仁説,由於城鄉居民財産核對平臺尚未建立,核查家庭財産,家庭收入情況只能靠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傳統方式進行。雖然包頭市近年來實行了“一個大廳,聯審聯批”的申報制度,但仍無法避免“騙保者”混入低保人群中。
“今年包頭市成為國家級城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試點城市,我們原本想借此機會肅清那些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但沒料到工作剛一開始就遇到了阻力。”包頭市民政系統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徹查“騙保者”有助於實現社會正義,但是擔心槍打出頭鳥的悲劇會發生在他們身上。
低保為何如此“好騙”?
包頭市石拐區民政部門負責人表示,由於民政部門沒有執法權,因此對於呂某他們只能暫作“停保”處理,至於是否要追繳之前發放的低保金,還要經相關部門研究後再做決定。
儘管包頭地區對“最富低保戶”還沒有採取進一步的懲治措施,但是這一現象卻引起了人們廣泛的議論。對惡意騙保者是否“一停了之”?騙保時有發生,為何屢禁不止?又是誰給惡意騙保者打開了後門?
在內蒙古一家事業單位供職的白香認為,低保是國家專為無可靠生活來源,生活貧困人員出臺的救助措施,我們同情包頭的呂某和妻子有病在身的現狀,但他隱瞞家有6處房産的事實卻是對公眾的欺騙。她説,這種騙保的案例中,還總有人情牽絆,比如此前媒體曝光的江西的駱水貴,由於其子是當地民政局副局長,居然可以在死後兩年多時間照領低保金,直到被人舉報時管理機構才發現此事。
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居民張海燕説,一個月幾百元的低保金對富人解決不了大問題,但對困難的人來説則是雪中送炭。她説:“我們希望這項惠民政策能惠及到真正需要的人,更希望全國民政系統對低保能來個全面大清查,尤其要打擊‘人情保’現象。”
“該享受低保的人費盡週折上不了低保,媒體卻屢屢曝光開著賓士拿低保的案例,我們得深刻反思這個問題。”內蒙古社科院首席研究員潘照東説,低保等社會保障政策是對“最少受益者”的眷顧,當然這種“傾斜”是責任政府的理所應當,但如果這個政策讓本不該受益的人佔有,則有失公平。
潘照東認為,騙保現象頻現,一方面説明這些人誠信道德的問題,另一方面則説明政府監管部門失職。按理説,民政部門對低保認定和復核程式都作了詳細的規定,關於低保的申領與審核,在很多地方都需經居委會、街道鄉鎮、區縣等多重審核,而且,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與居民最接近,對於他們的生活狀態也應當十分清楚,為何眼睜睜地放不符合條件的人通過呢?居民的隱性收入或許難以掌握,但車輛、房産等大宗顯性財産只要到相關部門調閱都會十分清晰。
內蒙古慧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獻華認為,只要監管者切實履行好職責,尤其是基層工作人員需要大量的走村入戶調查,就會大大減少此類現象的發生。否則,所謂的公示、審批等制度形同虛設。尤其要讓“騙保者”及失職者承擔相應責任,才能從根本上起到威懾作用。此外,相關部門還要加緊完善低保制度,運用資訊化手段對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申報的收入和財産情況進行核實的資訊比對系統建設仍需提速,這也是低保救助、醫療救助、保障性住房以及其他社會救助項目公平、公正實施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