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業的維權問題引人關注。(資料圖片)
市消委會對2008年曾經點評過的快遞服務領域不平等格式合同條款開展“回頭看”抽檢活動 結果顯示:
自從網購和物流業興起後,快遞成了很多人生活中不可分的內容。記者從市消委會了解到,近年來,快遞成了投訴增幅最大的行業之一,由於行業發展過快,與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機制的建立比較滯後,一些“霸王條款”使得消費者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簽收後發現問題無法索賠
市民劉小姐今年春節前,選擇一家知名的快遞公司從羅湖往惠州寄一台蘋果電腦iPad,由於電腦比較貴重,她向快遞員要求做4000元的保價,並支付了相關費用。
運送電腦的包裹在花了一天到達惠州後,由於收件人出差,等了三天才到收件人手中。但在接收包裹時,快遞員不讓收件人先驗貨再簽收。再三要求之下,快遞員才拆開了外包裝,在確認裏面有一台iPad之後,就催促收件人簽收。誰知,當快遞員走後,收件人才發現,裏面的iPad是一台山寨産品,包裹的塑膠袋也明顯有被撕拉過的痕跡。快遞員則在電話裏告訴收件人,包裹在寄送並已簽收之後,他就不再負責了,如有投訴可找公司解決。
快遞公司則以沒有十足證據證明包裹是在運送環節被掉包為由,婉拒了劉小姐的賠償要求,並稱事情原因還需調查。
非保價物品丟失只賠2~5倍運費
寄個幾十上百元的東西,很多人可能不會覺得擔心,因為即使丟失或損壞,也損失不了多少錢。但如果是郵寄數千元的貴重物品,而該物品在送貨途中遭到了損壞,速遞公司卻只答應賠付運費的兩三倍,也就是二三十元,誰會願意接受?在一家電子公司工作的曹先生去年底就有過這樣的遭遇。去年12月份,他們公司通過一家速運公司,向天津的一家客戶寄送了一台mp5樣品。誰知包裹到客戶手中的時候,竟明顯有被水浸過的痕跡,拆開包裹一看,原本嶄新的mp5被壓出了一道裂紋。包裹最後被退回深圳,曹先生被通知到快遞公司取回包裹,但因為沒有投保,原價600多元的mp5隻能按照實際運費的三倍進行賠償,也就是30多元。
記者隨後諮詢了多家快遞公司,包括圓通、EMS等快遞公司在內均回復,不保價的包裹一旦遺失,快遞公司只能按實際支付寄遞費用的2倍或3倍計費賠償。
拖延時間快遞變慢遞
在深圳工作的楊小姐,上周給在上海的表妹寄了一瓶自製的玫瑰醬。由於自製的玫瑰醬沒採取什麼防腐措施,越新鮮越好,在包裹寄出後,楊小姐一直關注著網上該單物流的運送情況。物流記錄中寫著上週六上午快遞員已經在派件,但直到週日的晚間,表妹還是説沒接到快遞的電話。
楊小姐先是打電話諮詢了該快遞上海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方以猜測的口吻,説是收件人可能沒接電話。楊小姐幾次索取具體快遞員的電話都未果。最後該工作人員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把電話給了楊小姐。最後竟是本該值週末班的中通公司快遞員放假了,人為地將快遞派送的時間延遲了。
需要立法、執法的全面配合
市消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劉鳳菊告訴記者,快遞是消委會比較“頭痛”的一個話題,針對快遞公司不平等格式合同條款(通稱“霸王條款”)屢教不改的現象,市消委會今年對2008年曾經點評過的快遞服務領域不平等格式合同條款開展“回頭看”檢查活動,進行二次抽查。“回頭看”活動在今年2月份啟動,市消委會抽查了快遞行業11家企業的部分格式合同條款,與點評過的條款進行對比和查看。
檢查結果顯示,此次被調查的快遞企業有11家,分別是EMS、韻達、優速、中通、申通、圓通、匯通、敦豪DHL、聯邦Fedex、TNT、UPS。其中只有1家快遞企業沒有發現涉評條款,其他10家快遞企業均在使用涉評條款,市消委會將發勸喻函給相關企業,並將密切關注其整改情況。
由於快遞具有跨區域性的特點,劉鳳菊認為,推進對涉評條款的整改是相對艱難的。要改變上述現狀,需要國家立法、執法的全面配合,更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