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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費亂象:公路就像菜市場 討價還價很普遍

時間:2011-02-15 15:01   來源:人民日報

  雁過拔毛不堪重負

  來往車輛闖桿逃費

  春節筆者自駕車回家,途經307國道藁城段時要過一個收費站。節日期間來往車輛較多,遠遠看到收費站前的車輛都行駛緩慢。據了解,該收費站為雙向收費,小轎車往返一趟收費20元,拉煤車等大型貨運車每次40—60元不等。建成至今,該站已收費11年之久。

  回家後向朋友談起這件事,朋友告訴筆者,晉州、辛集兩地的車輛如要去省城石家莊,必經此收費站,一些營運車輛每天需要往返數次,算起來每月要交近千元的過路費。如果有當地月票的話,還能便宜些,但這種月票只給藁城本地車輛辦理。因此,很多司機要麼繞路而行,要麼闖桿逃費,據説有時一天闖桿的車輛竟高達8000輛,為此當地交警、路政稽查人員經常在附近蹲點維持秩序。

  類似國道上的收費站,給人們的生産、生活帶來極大不便與負擔,難怪有車輛冒險闖桿。

  河北藁城市 趙燕國

  海南公路免費通行

  換個地方“此路不通”

  2008年11月,我們一行9人結伴去海南旅遊,乘車從海口出發,沿國道223線南行,經文昌、瓊海,過萬寧、陵水,最後抵三亞,中途曾到博鰲、興隆等地旅遊,途經幹線和支線公路300多公里。讓我感到驚奇的是,沿途沒有遇到一個收費站。司機説,海南正搞“燃油稅”試點,所以公路一律不收通行費。

  公路不收通行費,一是不影響車輛行程,二是給人一種輕鬆的感覺。再看看我們山西,情況卻大不一樣,收費站如“項鍊上的珍珠”,一個接著一個,車輛不堪其擾。從我居住的靈石縣城北上沿108國道去省城太原,全程約166公里,沿途竟有5個收費站,依次是:介休穆家堡、祁縣東觀、太谷北陽、榆次楊村和太原許西,其中東觀至北陽間距只有21公里。

  為何海南能做到的,其他省就做不到?

  山西晉中市靈石縣 暢玉傑

  “溫柔一刀”同樣宰人

  百姓期待切實“減負”

  筆者家住縣城,去年秋收時,把鄉下收割的糧食往家運,經過收費站時6個往返掏了120元的“買路錢”。每次收費員都先是一聲熱情的“您好”,而後把手伸出窗外要你“買單”,接著又是一聲“謝謝”、“好走”。看上去好像“微笑服務”,其實是“溫柔一刀”,宰你“沒商量”。

  我認為,每年收穫季節,農民的運糧車,農用運蔬菜、瓜果車應免費直通;對家住收費站附近或拿本地牌照的私家車可辦理“月票”或“年票”,不應趟趟收費。這不但能化解收費站路段的堵車問題,還可減輕工薪階層的交通負擔。

  江蘇興化市臨城鎮政府 袁興甲

  公路為何不再姓“公”

  公共資源私人營利

  老家河北省平山縣附近有條石閆公路,自建成到現在已7年,一直在收費。從省城石家莊到平山縣,不足50公里的路程就有兩個收費站。該公路是單程收費,進城不收費,出城大小車輛一律收費,小車10元,貨車計重收費。雖説小車收費不多,可對於每天往返的人們來説,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剛建成時,當地相關部門解釋説,收費是為了償還建設貸款,並承諾幾年後就會撤掉收費站,可到現在收費站仍然在收費,過路費絲毫沒減少。據説,該公路已經被當地人承包經營。如此看來,公路收費實際上是為私人營利。將公路這種公共資源承包給私人營利,太不合理了。

  河北平山縣 李志

  查車罰款猶如打劫

  監督電話無人接聽

  我是河南安陽縣一名跑長途的貨車司機。2010年11月10日夜,我和另一名司機去內蒙古拉煤,中途要經過山西、陜西省。11日中午,我們的車駛入陜西省吳堡縣境內,準備上青銀高速時,車子出了毛病,我們就將車子停在路邊檢修。

  吳堡縣交通部門的人正在這裡攔車檢查,他們專攔外地車,檢查司機是否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他們問我們帶了沒有。我們説,這個證在河南已經兩年不用了,因此沒有帶。他們説,按照規定要罰5000元(我們的車去時是空車)。大部分情況下,路遇查車,司機都採用私下給錢的辦法解決,這樣可以少罰點。看他們共有3人,我們拿出300元想“私了”,他們不肯,我們又增加幾百元,他們還是不同意,直至給了1700元,他們才放行。

  當天下午,我們通過當地查號臺,查到了吳堡縣糾風辦的電話,打了幾次沒人接。然後我們又給榆林市糾風辦打電話,電話同樣沒人接。

  我們的感受是,每次出車,幾乎沒有不遇到交警或路政人員查車的。只要被查到,就會被罰款。他們總有這樣那樣的理由罰你。究竟有多少罰款進了個人的腰包,誰也不知道。而且這種現象不是在個別地方存在。我們這裡的司機管這種罰款叫“燈下黑”。

  河南安陽縣倫掌鎮 王小軍

  超載罰款數額離譜

  被迫私了肥了“蛀蟲”

  我是一名大貨車司機,在當地運輸建材,每月工資3000元。本想幹幾年積累一些經驗後,自己也買一輛車做老闆,可一年多來的工作經歷,讓我的這個想法漸漸淡了,因為超載罰款讓人實在不堪重負。

  按規定,我駕駛的這種車型載重不得超過40噸。拉一趟活除去油費、過路費、車輛磨損費、車貸,幾乎沒有贏利。如果稍不注意,哪怕超載一公斤,都要被罰款。

  按當地政府規定,超載在30%以內,罰款200元,可實際罰款數目少則5000元,多則1萬元,是規定數額的幾十倍!有的大貨車司機為了省點錢,不得不私下花高價錢找“領路人”。“領路人”一般收取3500元左右,拿到錢後,便給司機一個牌子,檢查站的工作人員看到這個牌子,就對超載車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再攔車檢查。

  搞運輸看著能掙錢,但個中辛苦只有我們這些做司機的最清楚。光是給“領路人”的費用,像我這樣沒有多少錢的司機就難以承受,更別提要負責車輛的其他費用了。路政等工作人員如此管理,不僅加重了運營者的負擔,還養了一些蛀蟲,這種不正之風應該儘早得到糾正。

  河北井陘縣 馬 文

  公路罰款花樣翻新

  貨運司機苦不堪言

  春節期間,和幾位司機朋友聚會,談起公路收費問題,每人都有一肚子苦水。現將他們的經歷整理如下:

  亂象一:公路就像菜市場 討價還價很普遍

  老王是一位40多歲的老司機,他告訴筆者,一些地方的公路部門和交警執法車在公路上圍追堵截,釣魚執法現象嚴重。一次他的車在某地被路政部門攔下,工作人員過來看了看車輛,開了一張500元的罰單,説是車輛超載,經過幾番討價還價,最後交了200元了事。公路收費能還價,不得不讓人懷疑其收費標準、收費依據。

  亂象二:罰款名目莫須有 執法依據令人疑

  小張是名30多歲的司機,一次他經過湖北境內的一個縣城,被幾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攔下,工作人員聲稱其車輛超載,要求他到電子磅過秤。經過測量,他的車輛並未超載,也未超高,車輛完全符合標準,最後一名工作人員以“車身不乾淨,影響城市形象”為由罰款200元,且未開具任何收費證明。小張只得忍氣吞聲,交款了事。明明車輛很乾淨,硬説不乾淨,這樣的罰款,真是莫須有。

  亂象三:城管也能收費 美其名曰聯合執法

  小李有一次經過某縣,被幾名不明身份人員攔住去路,對方聲稱小李的車輛超載,開出500元罰單。當小李等人詢問對方是什麼單位,為什麼不穿制服時,對方顯得非常生氣,並以言語相威脅。小李一看陣勢不對,忙緘口不語,待那些人收了錢走後,小李發現他們竟鑽進了停靠在不遠處的一輛“城管執法”車裏。經詢問附近商戶才得知,這是某縣搞的一次聯合執法活動。 河南西峽縣農業局 劉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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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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