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看點
老年人:想念子女 也體諒子女
隨著現代生活觀念、居住方式的改變,子女常伴父母身邊已經少之又少。幸而現代通訊發達,子女即便遠遊,也必能讓父母知道“遊必有方”。
今年77歲的黃姨,兒子在上海工作,自己住在家鄉廣東梅州。説到要立法要求孩子常回家,她猶豫了半天,對記者説:“這啊,好,也不好……想兒子,但也不能不考慮兒子的實際情況啊。他一年到頭加班,掙錢也不容易,還每月給我寄錢,已經很不容易了。”
80後年輕人:想回回不了
李元(化名)生於1987年,現服務於某大型建築工程公司。他經常要隨工程奔波,隨時可能被派出國。李元表示,要是單位硬是不給放假,法律規定他要常回家看父母的話,該怎麼辦?
80後網友“獨行者”則對法律草案硬性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有些意見。“我不願讓孩子成為留守兒童,更不願讓老娘獨守空巢。聽到父親病重的消息我往家趕,但父親還是沒能等我到家就走了,我死的心都有,但為老娘和妻兒日後的生活,我不得不忍受!守孝三天,便匆匆趕回福建打工。”
丁克族:無兒無女瀟灑一生
一位至今未生育的“丁克族”醫生告訴記者,他們夫妻之所以選擇不要孩子,主要是他們認為人生的價值是多元的,他們既不需要“養兒防老”,也不渴望兒女承歡的天倫之樂。他對法律規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表示不理解。
法律專家:沒有可操作性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葛洪義認為,法律若規定子女“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這種主觀的想法是好的,但寫入法律不合適。“這句話沒有法律意義,因為根本沒有可操作性,説了等於沒説。”葛洪義認為法律不應該對家庭生活涉入過深。
網友留言
網友“陌上塵”:我們都不得不為了生計蝸居在外。我們拿什麼常回家看看?
網友“得天獨厚”:不知道天下有多少父母會因為自己的孩子看自己的時間少了去法院起訴,專家呀,你們知道不知道現在打官司要花多少錢?花多少時間?
網友“西雅水滴”:後悔嫁的遠了!我家沒車,從車轉車回一次娘家得5個小時,再帶這4歲的孩子,孩子也受不了呀!一邊是孩子,一邊是爸媽!我心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