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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官方否認流浪犬30天內無人認領將被捕殺

時間:2010-12-03 08:25   來源:廣州日報

  針對日前引發各界關注的“上海規定流浪犬30天內無人認領將捕殺”一説,昨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表示,目前正在審議的《上海市犬類管理條例(草案)》明確規定改變了上海市政府1993年制定的《上海市犬類管理辦法》捕殺無證犬的做法。

  此前,《上海市犬類管理條例(草案)》規定,經檢疫不合格或者被收容之日起三十日內無人領養的犬只,由犬只收容所按照規定處理。

  對“按照規定處理”,曾有部門解釋為“捕殺”,引發網友熱議。但丁偉解釋稱,根據動物防疫法的規定,對染疫犬只依法採取控制、撲殺等無害化處理措施;但對於其他犬只的處理,目前上海市和國家尚無規定,有關部門正在審慎研究。

  丁偉表示:“隨著手續便利、費用下降等帶來的養犬登記門檻的降低,我們預計上海無證犬的數量將大幅度減少。”上海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張學兵在關於條例草案的説明中也表示:“上海開展犬只收容工作,有利於減少流浪犬只的數量,防治犬只疫病的傳播,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公共安全。同時,改變原有的捕殺處理方式,允許愛狗人士領養犬只,也有利於為收容犬只提供更好的生存環境。”(記者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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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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