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秘書自古以來就是升遷捷徑:雖然不任實職,卻擁有隱性權力。按照中央嚴格規定,只有副部長級以上領導幹部,才允許配專職秘書。但在我國許多地方,不但市縣領導,甚至連鄉黨委書記、鎮長都有事實上的專職秘書,配備專職秘書甚至成為顯示領導身份的標誌。
秘書選用由領導好惡決定
在我國很多地方,秘書選用基本由領導個人好惡決定,而當上領導秘書後,再被提拔的概率也極大。由於提拔路徑不規範,使一些缺乏領導能力或帶“病”的秘書被提拔重用,這已成為現行組織人事制度的灰色帶。
現年55歲的謝亞龍,就是從原國家體委主任秘書的職位上,被一路青雲地提拔為中國足球“掌門人”。他主管足球期間,除撈錢外,也使中國足球完成了從盛極到衰極的完敗。
在領導配備秘書時,用誰不用誰基本是領導個人説了算。比如李真在擔任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時,就是由當時的省委書記程維高親自“欽點”。
秘書還要安排領導家屬生活
目前有些秘書有被異化的傾向,不但要負責領導日程安排、來客接待、講稿起草等事務性工作,還兼顧領導或領導家屬的生活安排,甚至有些領導收禮和送禮等拿不到桌面上的事情,也交給秘書去辦理。
領導秘書大都“官升一級”
在現實中,被選為領導秘書大都“官升一級”,但均不用經過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程式,又不屬於“破格提拔”。身為有級別的秘書“外放”時,再“官升一級”的現象比較普遍,且不少屬於跨部門或異地任職,同樣規避了很多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的程式和監督。因此,領導秘書一職被不少人視為“升遷捷徑”。
“秘書容易得到升遷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一把手’權力過大而又得不到有效制約。如果領導要選用或提拔自己的秘書,組織部門最終還是要看領導臉色具體操辦。”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李成言教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