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超期存放遺體須有法可依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副調研員孟光明説,針對柳州、南寧等地出現的遺體超期存放的問題,自治區民政廳將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綜合、調查,對其影響進行評估,著手提出解決措施。
廣西殯葬行業協會會長李雪華建議,對於涉及相關案件的遺體,應由司法部門專門設置冷凍庫保存,既不給殯儀館造成負擔,又能保證“證據”不受破壞;對於惡意留置的遺體和無主遺體,應該由民政會同相關部門制訂可操作的規程進行處理,如是否能在公安部門對遺體進行查驗後明確由公安部門出具證明進行火化處理。
“殯儀館作為公益單位,處理死者遺體,既是權利又是義務。”廣西廣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峰認為,雖然目前沒有具體的處理程式,但不妨將這些遺體的資料,按無名無姓無地址、無名無姓有地址以及有名有姓有地址分類,並向社會公示,要求家屬在期限內前來處理;如果逾期不來處理,則由殯儀館火化。這樣,就可以做到既合情理又合法理。
8月28日,柳州市殯葬管理處在當地媒體發佈了《關於處理超期存放屍體的公告》,將一批26具超期存放在殯儀館的遺體進行公告,要求有關事主在公告之日起60天內到柳州市殯儀館辦理屍體火化或延期存放事宜,並申明逾期不辦殯儀館將依據有關條例規定對屍體進行火化。然而10天過去了,僅有其中一具遺體在家屬簽字確認下得以火化。
柳州市殯葬管理處主任李雁告訴記者,這是根據律師意見進行的一次嘗試,儘量盡到告知義務,面對仍可能遇到的糾紛,他很無奈:“實在沒有別的辦法了。”(記者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