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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多對古稀老人被疑為拆遷補償假離婚

時間:2010-09-14 13:33   來源:揚子晚報

  再離婚不算了

  房屋拆遷公告昨日貼上村頭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了涉及的拆遷地之一,大定林自然村,在該村村頭,一份房屋拆遷公告剛剛被貼上。“因南京市麒麟科技創新園開發建設需要,經江寧國土徵拆字(2010)第6號《南京市江寧區徵地房屋拆遷批准通知書》批准,南京市麒麟科技創新園一期(泉水區域)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將於2010年9月15日起實施拆遷,範圍涉及泉水社區城頭、小湖頭、大湖頭、新九、安泉、大定林、小定林、後莊頭、長城崗等9個自然村村莊及範圍區內企業。”記者注意到,該公告補償政策執行《南京市江寧區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江寧政發,<2005>166號),而公告發佈日為9月13日。隨後,記者找到了江寧區麒麟街道,他們也聽説了村民頻頻離婚一事,但確實沒法干涉。“只要是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在拆遷時也達到《南京市江寧區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中要求,我們就必須按照規定進行補償。”相關人士表示,村民的行為顯然是鑽空子,但是他們已經發佈了公告,此後的離婚行為,在拆遷補償中將不予認可。據該人士介紹,此次拆遷後期還涉及到玄武、棲霞等區,估計這股離婚潮還會因此蔓延。

  “我們算了一下,當天前來辦理離婚的人有98對,平常週一最多也就20對,據我們了解,其中至少80對夫妻不是真正離婚,而是因為拆遷。”江寧婚姻登記處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最近一個月來,前來辦理離婚的人都很多,其中有不少人都是古稀老人,由於沒有結婚證,所以他們都補辦了結婚證,然後馬上辦理了離婚。 (吳勝 郭一鵬) 

  應當改革的是拆遷分配製度

  拆遷時為了多分一套房,夫妻之間“假離婚”的,在全國各地並不鮮見。“離婚”後繼續住在一起,夫妻關係如常,就能多分一套房,一套房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何樂而不為呢?當然,這種拆遷假離婚也會存在風險,有些人會假戲真做,拒絕復婚,從而引發家庭和社會矛盾。但是,這樣的風險並不能阻止村民們,甚至年逾八旬的老頭老太們離婚,原因很簡單,這是合法的,利益是巨大的。雖然這種獲取財富的辦法有侵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之嫌,國家、集體要為這種假離婚支付大筆的額外開支。這種做法還會有礙社會公平:不離婚的就少分房,離婚的就可以多分房。

  在此,我們可以從道德上規勸這些拆遷戶們,但是這種規勸的力量顯然無法與巨大利益的誘惑相抗衡。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不唯今人如此。我們認為,除了規勸這些假離婚的人們,職能部門更應該從拆遷分配的制度上加以考量:目前的拆遷安置制度是否合理,有沒有比以“戶”為單位分配拆遷安置房更為合理的做法?在法制社會,法律不禁止的事情人們都可以做,同樣,我們不能單純以高尚的道德來要求每一個人。因此,職能部門應該思考的是:我們鼓勵人們自覺向善的同時,還應從制度層面著手,堵塞那些通過非道德手段鑽的空子。 (陳迪晨)

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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