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一個囧事,關於“到府女婿”的。
這個事有多囧,這麼説吧,要不是現實中碰到,你絕對不會相信這是真事,而且我甚至覺得小説家、編劇都想不到,因為太囧了。
故事的主角姓余,三十多歲。前段日子他老婆生了個兒子,這可是件喜事,單位裏的同事、朋友大家都跑去祝賀。席間才知道,他老婆居然已是他第二個老婆了。後來又知道,是因為這個“老婆”有了身孕,才和原來那個老婆離婚的。
酒過三巡,話自然也多了起來。余先生説,有兩件事情煩死他了,一直悶在肚子裏,真不知道該怎麼辦?説讓大家幫著想想辦法看,到底該怎麼辦。
原來余先生其實本來不姓余,姓劉,後來入贅到了蕭山成了人家的“到府女婿”,並且,“順理成章”入了老丈人家的戶,還改了姓。也就是説余姓是他前妻的姓。
改不改姓只要自己接受,也沒什麼。但問題是,現在離了婚,又重新成了家,再加上兒子出生,這就遇到問題了。
剛出生的這個兒子該怎麼姓呢?姓余?那等於是跟了前妻的姓,不甘心也不妥;姓劉?爹媽都不姓劉,兒子到時候問起來怎麼回答,也不合適;跟現任老婆姓?好不容易有了個兒子還不跟自己姓,怎麼想也不對味。
余先生這個故事聽得大家一愣一愣的,簡直比電視劇還要電視劇!
怎麼辦?有人説,去派出所把姓再改過來,然後再讓兒子跟自己姓不就得了?
要是這麼簡單就好了。因為這個姓用久了,冷不丁改姓一來不方便,二來總不能見人就解釋一番吧,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余先生説,以前小年輕一個,人生地不熟,改就改了,現在都落地生根了,再改?豈不是讓人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