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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買福利房跟保姆假結婚 離婚上演爭房大戰

時間:2010-07-14 12:23   來源:《廣州日報》

為買福利房跟保姆假結婚

  日久生情真結婚

  最後感情不和離婚鬧分房

  男主人和女保姆用虛假的結婚證明購買了單位的一套福利房後,竟假戲真做真的登記結婚;後來,又因感情不和打起離婚官司。而當初這套用虛假結婚證明購買的房産成為案中案,雙方為此對簿公堂。福田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男方要求確認房産全部歸其所有的訴求。男方不服上訴。

  昨天(13日),此案在深圳中級法院二審。

  緣起:

  離婚夫妻爭奪房産

  原告高先生在起訴中稱,福田大廈某房是他父親單位在1989年分配給他們一家居住的房屋,後來又作為福利房賣給他父親。在辦理購房手續前,高先生的父親去世,經過協商,單位同意高先生家庭繼承購買房屋的福利,前提是購房人需滿足已婚條件。

  經過商議,高先生家裏決定以高先生的名義申購該房。但當時高先生未婚,被告官小姐是他們家保姆。2002年,高先生和官小姐以虛假夫妻名義向高先生父親單位辦理了購房手續(兩人實際于2006年9月登記結婚)。房款總計201096元,均係原告家庭出資,分兩次付清,分別為5萬元和151096元。

  2008年,官小姐向法院起訴,要求與高先生離婚,並分割該房産。高先生通過向國土部門查詢,發現官小姐已私自將該房産性質變更,由“綠本”變成“紅本”,可上市交易。

  高先生認為,該房産是他繼承父親福利並由他出資購買的,由於購房條件限制借用官小姐的名義以夫妻名義申購,該房産實際上是他個人財産。

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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