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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一餐館專烹野生動物 家常燉孔雀2580元(圖)

時間:2010-05-25 15:34   來源:長春新聞網

  

  服務員向記者介紹野生動物價格。

  

  可憐巴巴的孔雀已被定價2580元。

  飛龍 野鴨 大雁 野雞這家飯店專挑野生動物烹

  “家常燉孔雀” 誰能下去嘴

  近日,家住綠園區天嘉水晶城的王女士反映,小區的門市房前經常能看到一隻拴在樹上的孔雀,開始她以為是哪家商鋪飼養的觀賞動物,後來才知道,這是一家飯店準備出售的一道菜:家常燉孔雀。只要花上2580元,便能一飽“口福”。這個聳人聽聞的消息很快在周圍居民中傳開,不少人認為飯店的做法太殘忍。23日,記者對這家名為“美知美味”的飯店進行暗訪,發現不僅僅是孔雀,飛龍、野鴨、大雁、野雞都成了盤中美味,而且飯店的服務員在介紹時再三強調:“這些都是野生的。”

  聳人聽聞 “家常燉孔雀”

  也許是周圍修路的緣故,位於基隆街上的“美知美味”飯店生意並不火,服務員閒著沒事坐在門口,遠遠看見有人光顧,便起身迎接。還沒進入飯店,外面綠化帶旁有只孔雀引起了記者注意。孔雀被拴在一棵樹上,不時抖動幾下羽毛,這種平時在動物園裏才能見到的美麗動物,也許已經知道自己不久會被哪位財大氣粗的顧客買下,成為盤中之物,所以顯得可憐巴巴的。

  記者以訂餐的名義與服務員一起走進屋內,這是一家中等規模的飯店,分樓上樓下兩層。剛一進屋,吧臺內有名女子走過來熱情相迎,問起屋外拴著的孔雀,她開始稱是為了觀賞,但馬上又説:“如果想吃也可以,一隻賣2580元。”記者問:“孔雀也能吃嗎?”她答:“能吃,家常做法就是用鍋燉。”

  野生動物 花錢就能吃

  可能看出記者根本出不起這筆吃孔雀的錢,女子又繼續推薦,門口還養著便宜很多的其他野味,可供選擇。

  記者隨她走到飯店門口,看到兩邊都有裝著野生動物的鐵籠。“這是野鴨,88元一隻,那個是野生的大雁,298元一隻。”女子介紹完左側的鐵籠,轉向右側説:“上面的是飛龍,下面的是野雞,飛龍吊湯可是大補的,來我們這裡的客人都愛點這個。”

  談話中,記者對這些禽類是否野生表示懷疑,女子多次信誓旦旦地強調:“肯定是野生的,不能騙你。”記者詢問籠中之物的來路,女子則説:“這可真不知道,都是老闆進的貨,他現在不在。”

  居民氣憤 誰能下去嘴

  隨後,記者藉故離開這家飯店。出來時,看到一對年輕夫婦帶著孩子正圍著孔雀看。交談中,孩子的爸爸説:“我們就住在附近,經常從這裡走,孩子特別喜歡這只孔雀,每次路過都拽著我過來看,也不知道這家飯店養孔雀是做什麼用的。”記者見孩子跑到另一邊去看野鴨,便對他説:“這只孔雀是用來吃的,是飯店的一道菜。”他聽後,表情有些異樣:“太殘忍了,這麼漂亮的孔雀都拿來吃,什麼樣的人能下得去嘴。”

  林業部門 將與工商聯合執法

  當日,記者就此事與長春市林業局野生動物和森林資源保護處取得聯繫,該處執法人員侯希剛表示,記者所反映的孔雀、飛龍、大雁、野雞及野鴨,都屬於禁止販賣的野生動物。即便是人工馴養繁育出的野生動物,也要在取得他們頒發的《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後才可以出售。

  隨後,他經過查詢確認,“美知美味”飯店不具備此類經營資質。侯希剛稱,執法人員稍後將聯合工商部門前去調查處理。

  法律規定 情節嚴重追究刑責

  在野生動物中,有一些瀕危種類被國家列為保護動物,據了解,花尾榛雞,俗稱飛龍,主要分佈于我國東北大小興安嶺、長白山及新疆東北部,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而孔雀的多個類種中,也區分為不同的國家保護級別,如綠孔雀就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産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産品,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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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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