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結婚沒幾天妻子離家出走 想離婚竟“查無此人”

時間:2010-02-24 15:03   來源:山西晚報

  “我老婆跑了,我要和她離婚。”因新婚妻子不辭而別,陽曲男子拿著結婚證來到法院怒告妻子,要求恢復“自由身”。不想法院經過一番調查,給出的結論卻是,男子的妻子“查無此人”,手持結婚證的男子“至今單身”。今日,陽曲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特別的“離婚案”。

  陽曲男子姓張,今年快40歲了,在家靠務農為生。2006年年初,通過自己幾年辛苦耕種,攢了三萬多元的張某決定娶個媳婦。同年10月,通過親戚朋友的牽線搭橋,張某認識了家住河北省興隆縣女子賈某。賈某自稱今年29歲,從小長在農村,頭一回來張家串門,賈某就表現得特別“勤快”。“長相挺好,人又勤快!”對於未來的媳婦,張某很是喜歡,幾次交流後,張某與女子訂下婚事,並同意了賈某“彩禮26000元”的要求。同年11月6日,兩人拿著戶口簿、身份證在縣裏領了結婚證,並辦了喜事。隨後,為討新婚妻子開心,張某又給老婆購買手機、項鍊、衣服等花去6100多元。

  新婚4天后,張某陪賈某去外地看望其姑姑,行至大同火車站時,賈某稱“上廁所”要離開一會。誰知,這一趟廁所不僅讓張某丟了媳婦,還賠上了彩禮。2009年年底,單身兩年的張某在多次尋妻未果後,拿著結婚證來到法院要求離婚。

  經過法院調查,一件蹊蹺的事情發生了。在對賈某的身份證查證後,得出的結論是河北省興隆縣上石洞鄉,沒有該名賈姓女性青年。“此人的身份就假的,因此結婚不具有法律效力,你雖然‘結婚’兩年多,但你還是單身啊!”法庭認為,“賈某”故意隱瞞真實身份、採用欺詐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通過虛假的身份證領取結婚證後,達到騙取張某錢財的目的。遂判決,張某與“賈某”的婚姻無效。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社會新聞 經濟新聞 教育新聞

編輯:張曉靜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