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萬元血汗錢去購買40萬元假幣,結果買回20捆白紙。當這夥人將中間人扣押並要求對方賠錢時,“送錢”來的卻是警察。昨日,南岸區法院公佈了這起離奇的假幣案。除了這個團夥的成員被判刑外,中間人也犯下購買假幣罪。
被告人鄧東説,2009年5月,他認識了一個叫“黃麗”的女網友,得知對方是賣假幣的,一萬元真幣可購買5萬元假幣。這個消息傳到巴南區農民吳剛耳裏,他約人籌了8萬元,打算購買假幣去行騙。
在鄧東介紹下,吳剛、劉興懷等人帶著8萬元,去湖北省武漢市找“黃麗”。按對方要求,劉興懷獨自走進一家賓館,兩名男子將一個裝有20捆、每捆2萬元的假幣箱子交給他,另外還多送了一捆假幣。
交易完後,吳剛等人開車準備回重慶,但打開包一看,除每一捆第一張和最後一張是假幣外,中間全是白紙。
吳剛4人趕忙趕回賓館,賣家早跑得沒影了,但在半路上撞到中間人鄧東。4人便要鄧東賠償損失。鄧被4人押回重慶,並被送進巴南一農家樂內。萬般無奈時,鄧某只得向當警察的朋友李某求助:“我欠了別人3萬塊錢。”隨後,吳剛等人就被警方抓獲。法院認為,劉興懷等4人明知是偽造的人民幣而購買,且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購買假幣罪,分別判處5年至5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
警方調查,吳剛等人購買的20捆假幣中,實際假幣3600元,其他全是白紙。吳剛辯護律師稱,此案假幣只有3600元,而非40萬元,涉案金額小,不應構成犯罪。
南岸區檢察院羅衝稱,吳剛等人有購買假幣的主觀故意,交易金額是40萬元,只是被上家用白紙矇騙,屬於犯罪未遂,有罪但可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