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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鐵乞丐群調查

時間:2009-07-14 09:48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7月13日電  北京地鐵乞丐群調查

  新華社記者 周寧

  一張被燒得面目全非的臉出現在地鐵車廂內,而後,那只沒有手掌的胳膊挂著討錢的紙袋伸向每位乘客。一元、兩元,不一會兒,紙袋被裝滿了,紙袋的主人下了車,又步履蹣跚地上了反方向列車……

  乘坐北京地鐵的乘客經常遇到類似的情形,他們普遍反映,入夏以來,大量乞丐涌入涼快的地鐵行乞,影響了乘車環境、社會秩序和首都形象。為此,記者展開兩個多月的暗訪調查。

  探秘地鐵“丐幫”

  坐在1號線列車地板上行乞的小馮,雙手撐地,一點點蹭到每位“施主”前,邊作揖邊説“謝謝”,遇到礦泉水瓶,他隨行隨撿,塞進挎在胸前的破書包裏。每向前蹭一步,那副在老家自製的假肢都會“咯吱咯吱”地磨著被截肢處,疼得他眉頭緊皺。

  今年35歲的小馮來自安徽合肥,小時候被機器碾斷一條腿,生活一直窘困,因妻子沒錢看病,于2004年經老鄉(也是乞丐)介紹進京乞討。

  “我每兩天出來一次,上午9到11點、下午2到4點、晚上7到10點在地鐵2號線‘幹活’,一天能要到六七十元,最多時有100元。”小馮對記者説,一年下來,有七八千元的收入。

  來自四川達州的乞丐老李説,位於北京郊區的蘋果園(地鐵1號線終點站)是地鐵乞丐的聚居區,至少有50-60人。那裏有些老房的月租才150元,不僅便宜,而且離地鐵很近。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地鐵乞丐大多來自安徽、河南、四川等地,一部分人因貧、因殘、因病乞討;一部分則在惡討、強討和騙討(裝殘乞討);也有少數人因陳情、失業等無奈乞討。

  據記者了解,絕大部分乞丐選擇在人流量較大的地鐵1、2、5號線的換乘站一帶乞討;乞丐們一般不在上下班高峰期乞討;每逢春節、‘五一’等大節,乞丐為躲避嚴查都先回家躲避,而後再來。

  地鐵崇文門站負責人王女士告訴記者,乞丐們大都成對乞討,但常分開從不同的入口進站。“他們很清楚哪個站有地鐵公安駐點;警察何時巡邏、在哪個位置執勤。”

  記者觀察到,乞丐以展示自身傷殘、講述悽慘經歷、表演拿手節目、強行拉拽乘客衣褲角等為主要行乞方式,一般是“男女配”或“老少配”。而賣唱的乞丐,大多選擇《好人一生平安》《朋友》等反映真善美的流行歌曲。

  “乞討也是門學問。地鐵裏常碰見面熟的乘客,上次給過的,這次一般也給;上次煩你的,這次就趕緊躲開;在情侶面前,朝男的要錢多少會給點兒。”老李得意地説著行乞竅門。

  小馮證實,來自同省份的乞丐組成自己的“丐幫”,“幫主”組織專人把兒童送到不同站點乞討,晚上再接回去。“小孩不一定是拐來的,一般從老家花錢‘租’,隔段時間再換。”

  地鐵乞丐內部有強烈的“地盤”概念。河南開封的一對盲人夫婦乞丐説:“我們分為幾撥,有上午的,有下午的;還要分片兒,互不干涉。”

  地鐵乞丐現管理真空

  地鐵乞丐不僅影響地鐵的乘車環境,而且易造成地鐵通道和列車擁堵,乘客反映強烈。為此,市地鐵主管部門曾出臺關於地鐵禁討的條例,市公安部門在各大站都派駐地鐵公安定期“掃蕩”,但收效甚微。由於城管部門只負責地上,對地鐵乞丐也無能為力。

  “乞丐和普通乘客一樣都買票進站,並不違法違規,我們沒理由阻攔。”地鐵北京站負責人説,“由於沒有執法權,我們一旦發現乞討行為,只能阻止、驅趕,有些乘客反而指責我們沒善心、沒人性,我們也心寒。”

  很多地鐵工作人員都無奈地表示:“整天和乞丐打‘遊擊’,沒少受委屈。有些乞丐剛被勸走就打電話投訴,我們反而被扣工資;挨罵、挨打更是常有的事兒,我們只能忍著,不然有的乞丐真敢跳下站臺。”

  也有人認為,某些乘客為乞討行為提供了生存空間。記者觀察到,有人對殘疾或賣藝的乞丐施捨;有人為儘快擺脫乞丐糾纏而施捨;還有的為行善,遇乞丐必施捨。

  “北京地鐵乞丐問題並非個案,而是全國許多城市面臨的長期、現實問題。”國務院學位辦社會政策論證專家組副組長、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李迎生分析道,為解決這一問題,強制性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于2003年廢止,以“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為原則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隨即實施,各城市救助管理站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免費食宿及返鄉車票。

  然而,記者近日在北京石景山區救助管理站看到,這個能容納近百人的救助站內,只有6名受助者,其中還有2人要求離站。

  一邊是免費救助機構的空置,一邊是地鐵乞丐的氾濫。小馮為記者解開了謎:“乞討能賺錢,呆在救助站就沒了‘財路’;一些乞丐是組織中的重要成員,一旦離開,會影響‘丐幫’的整體收益;有些人常年在外流浪已成習慣,生活方式不想被打擾;救助站一般只提供10天救助,之後送我們返鄉,但老家的生活困難還是沒解決,早晚都得回來接著要飯。”

  “告知不聽、救助不去、勸阻無效、制止不服”的職業化乞丐已經成為民政、公安、交通等部門最頭疼的問題。

  在自由與約束間博弈

  “如果説收容遣送辦法過於強制,那麼救助管理辦法又有些矯枉過正,在實際施行中出現必要的治安管理手段缺失的狀況,客觀上縱容了乞討行為,特別是對惡討、騙討乞丐難以震懾。”李迎生説。

  “解決地鐵乞丐問題,管理者必須處理好乞丐自由與約束的平衡關係。”社會學家周孝正説,地鐵乞丐是一種正常的社會生態,在具體操作時,既要體現一個城市的人性溫暖,又不能過分縱容。

  周孝正認為,應以“分而治之”為原則,儘快修訂《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對殘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乞討的要積極引導他們到救助站;對惡討、強討、騙討行為以及非法組織乞討團夥,要予以嚴厲打擊。

  李迎生認為,多部門聯合執法勢在必行。“短期內有關部門可出臺相應條例,由民政、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門聯合成立地鐵稽查隊,專門負責乞丐的管理工作;還可以在惡劣天氣(寒流、暴雨等)發生前,增加巡查頻次,使乞丐得到及時救助。”

  對於我國部分城市設立永久性禁討區域,北京石景山區救助管理站站長李立新認為,它反映了市民環境權與乞丐行乞權之間的矛盾。“在特定時期(如國慶日等)的特定時間段設立臨時禁討區是平衡兩者權利的處理方式之一。”

  “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解決乞丐問題的治本之策。”李迎生説。

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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