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葛東(化名)“鬧”了150多個洞房!
不過,每次他都是半夜裏從窗戶進屋,趁著新娘新郎熟睡,“拿走”人家的禮金和首飾等值錢的東西。1月31日,這個“婚禮大盜”在遼寧阜新落網。
警惕性高 家門縫裏夾紙片
“這小子專等人家結婚當晚偷禮金和首飾,我們都抓了他兩年多了!”2月1日,阜新市海州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顧偉抑制不住興奮之情。
2004年8月開始,海州區警方頻頻接警:都是結婚當晚,家裏的禮金和金首飾等貴重物品被盜,且都是從窗戶入室盜竊。“作案人手法十分‘乾淨’,破案難度相當大。”顧偉説。
直到2006年初,警方鎖定家住海州區的葛東為“婚禮大盜”嫌疑人。此人曾因兩次盜竊和一次故意傷害罪入獄。警方立即對葛東家布控,“他的警惕性非常高,在家門縫裏夾了塊紙,回來先看紙掉沒掉,紙掉了就不回家。”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吳林説。
葛東似乎發覺到警方的行動,再沒回過家,但“婚禮盜竊”仍在發生,範圍擴到了整個市區。
三年半內入室盜竊150多起
1月31日,警方得到線索:葛東出現了,正在一遊戲廳內。
吳林帶領三名偵查員立即出發。在遊戲廳門口,偵查員王海與葛東正好打了個照面,“比我們掌握的照片胖了不少,但他的照片就壓在我桌子的玻璃板下面,每天都能看見他,我一眼就認出他了。”
“阜新市所有結婚當晚被偷的事,都是我幹的。我認了,我全説!”被抓後葛東交代,三年半裏,葛東入室作案達150多起,涉案金額初步估計超過50萬元。“給他做筆錄就用了足足8個小時。”顧偉説。
“靈感”來自弟弟婚禮被偷
據葛東交代,盜竊婚禮財物的“靈感”來自於弟弟結婚當晚被偷。
“我弟弟結婚那天晚上,洞房裏進人了,但小偷啥也沒偷走。”葛東説,這件事給了他“啟示”,“結婚肯定收不少禮金,還有首飾這樣的‘幹貨’,而且新郎新娘忙了一天,也累夠戧,再有從心理上他們也肯定沒防備,偷他們成功幾率大。”
於是從2004年8月開始,葛東白天四處找喜字,晚上便實施入室盜竊,“剛開始偷平房,後來發現樓房的陽臺也容易上,就轉移到樓房了。現在幾樓我都能上去。”
2月1日,記者在公安分局見到了葛東。葛東還笑著對記者們講起了他總結的防範入室盜竊的經驗,“用鐵釘把窗戶的滑道釘死,在外面怎麼整都開不開。”但當説起親人時,葛東落淚了,“我幹這個不久,就和妻子離婚了,不想連累她。”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