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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不堪電話騷擾赴約 少年為解氣持刀行兇

時間:2007-12-17 16:04   來源:中國法院網

  網路世界中成朋友,卻遭多次騷擾;現實世界終見面,卻成無辜受害人。12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決一起故意傷害網友案。

  今年17歲的梁某只有初中文化,平日裏最喜歡上網打發時間。有一次他在網上找到網友小胡的手機號碼後,就多次打其電話進行騷擾。今年7月28日晚上,梁某又多次打電話給小胡約其見面,小胡找了種種理由推脫,拒絕見面。晚上九點鐘,不死心的梁某再次撥打小胡的電話,約其見面。不堪騷擾的小胡接了電話後,也想想和這個多次約她見面的人説個清楚,就答應見面。

  半個小時後,梁某確認一女子就是自己約見的人後,想起小胡之前的多次拒絕,認為小胡是有意耍弄他,他越想越氣,一時惱羞成怒,即拔出隨身攜帶的小刀,捅中小胡左大腿根內側,傷及股動脈,傷口呈噴射狀出血。梁某見捅傷人後馬上逃離了現場。小胡因失血過多昏倒在地上,被路人送到醫院搶救。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梁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鋻於被告人梁某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且被告人梁某在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在法庭中自願認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由於被告人梁某犯罪時未成年,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沒有任何財産,因此其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由其父親(監護人)梁某某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以上情況,法院遂依照相關法律條款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梁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梁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5548.70元。
 

編輯: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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