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等22件生活用品歸女方,項鍊、戒指等4件首飾歸男方……這是一對“80後”小夫妻日前在法院調解下達成的離婚財産分割協議。溫州鹿城區法院一資深法官説,這種“過家家”式的財産分割表現出“80後”的年輕人對於財産的獨立觀,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
阿華與阿菲(均為化名)經人介紹認識,去年5月訂婚,9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10月舉行婚禮。因性格不合,今年9月,丈夫阿華提出離婚,訴至法院。他要求法院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産,包括電話機、空調、水壺、壓力鍋等30多件物品。經鹿城區法院調解,壓力鍋等22件生活用品及一輛轎車歸阿菲所有,項鍊、鑽戒等4件首飾歸阿華,阿華還要一次性支付女方財物折價款8萬元,同時,還要協助辦理轎車的過戶手續。
溫州鹿城區法院一法官説,很多“80後”結婚時屬於“啃老族”,雙方結婚的時間短,離婚時財産數量不多,主要是婚前投入多,一些物品比較高檔。離婚分割財産時,往往就像小孩“過家家”一樣,把各自婚前投入的東西搬回去。
“從財産分割分得這麼細可看出,‘80後’對財産有很強的獨立觀,即不想無故佔有對方財産,離婚對他們來説變得簡單。”這位法官説,該現象同時也表明瞭“80後”處於一種“大人身、兒童心”的狀態,對婚姻表現得過於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