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線上訊 “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這是一句具有“悠久歷史”的諺語,反映了傳統觀念中女性對婚姻生活的一種依賴性。今天,這一傳統觀念受到了挑戰。記者在對貴陽市的多家婚介所的採訪中了解到,不少再婚男士
在徵婚時,都提出了“女方有房”的要求。
娶妻娶妻
吃飯穿衣
馮先生今年46歲了,是一位企業裏的中層幹部,2003年離婚時,為了照顧孩子,他把房子給了女方。
孤獨地生活了近4年的光景,他想再次找尋一個伴侶,而房子則成為他再婚的一個“心病”。
“你怎麼不找一個有房子的人一起過下半輩子呢?”看到老馮整天鎖著眉頭,幾個朋友勸解他説。“可一個大男人,找女方要房子,多難為情啊?”老馮説道。“哎,都什麼時代了,你還這麼死腦筋啊!”朋友們的一席話,頓時將老馮喚醒,興衝衝,他到了誠誠婚介所登了記。
馮先生説:“要是能找到一個有房子的,這樣既有房子住,再憑著我的收入,生活上就可以比較寬裕了。”
據誠誠婚介所統計,來婚介所登記再婚的男士中,希望結識女方有住房的佔了40%。“娶妻娶妻,吃飯穿衣”成為這部分男士的新型流行語。
女方有套房
保障後半生
52歲的李老師自己沒有房子,來婚介所登記時,就想尋求對方有房的。他對記者説:“我沒有住房,找一個有房的,可以有保障的共度後半生。”
離異的楊先生退休時是個機關單位的處級幹部,子女獨立,現在和兒子生活在一起,自己各個方面的條件很不錯,就希望女方有套房子,“結婚後,自己搬出兒子的房子和老伴安度晚年。”老楊説道。
據大南、會友等婚介所介紹,目前,很多男士在離婚時,把房子都讓給了女方。再次徵婚的這些男士,希望女方能夠有一套住房,以保障自己後半生的生活。
要求女方有房
成功幾率不高
陳女士在三年前和自己現在的老公認識結婚,雖然男方住在陳女士的房子裏,但是陳女士談起她的婚姻卻洋溢著滿臉的幸福。“雖然我們兩個僅僅住在40多平米的房子裏,但是我卻一直有被關心,被呵護的感覺,我現在的生活很幸福。”
但是,像陳女士先生這樣的幸運者並不多。相思園婚介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為這些男士介紹女方時,多數女性一聽對方沒有房子就拒絕與他們見面。一些有房的女士寧願拿自己的房子出租,也要住男方的房子。
誠誠婚介所的劉鵬程女士説,男士要求女方有房,從目前婚介所的工作來看是有一些困難,這主要是傳統觀念在一部分女性當中還有著很大的市場。但是,婚姻不是商品,不管是徵婚中的男方還是女方,都應該更多的考慮感情,這樣才能夠為自己的未來找到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