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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用國旗做廣告遭網友聲討 工商局責令其拆除

時間:2007-11-07 14:28   來源:大河網

  位於洛陽市南昌路上的洛陽丹尼斯百貨日前在做企業宣傳廣告時,將國旗作為商業廣告背景與美女“平起平坐”,此舉遭到洛陽市民的網上聲討。昨日,LYIC(洛陽市政府資訊中心的簡稱,專門負責處理網民反映問題並代表政府答覆的機構)在網上回復處理結果:工商局認定洛陽丹尼斯百貨該廣告違法,責令拆除。

  國旗做廣告背景被網民聲討

  “逢年過節懸挂五星紅旗,是節日的象徵。但是如果將國旗(圖案)當成商業廣告的背景,作為一個公民,你能認可嗎?”10月3日,一則“丹尼斯,你的廣告違反《國旗法》,該不該認錯嗎”的帖子在洛陽資訊港論壇《攝影線上》板塊上出現。

  網民“Smx0207”的帖子説,當天上午,他到洛陽丹尼斯百貨購物,剛到廣場就看到了以國旗(圖案)做廣告背景的廣告。主打的是兩個美女,她們的左右、上下都是五星紅旗的圖案(如圖),這種做法叫人無法接受。作為一個大公司,不應該不懂這一點,國旗是莊嚴的。而我國《國旗法》對使用國旗和圖案也有嚴格要求,嚴禁將國旗(圖案)用於商業目的,洛陽丹尼斯百貨卻敢如此對待國旗(圖案),實在叫人費解。隨後,他到丹尼斯百貨裏面,發現從一樓到六樓,門廳、天花板下都是這些廣告,用“鋪天蓋地”來形容絕不誇張。他與丹尼斯方交涉此事時,對方的解釋是:這是丹尼斯百貨鄭州總部一手組織的,如果撤下這些廣告,需要向上面反映。

  網民“Smx0207”最後要求和呼籲,洛陽丹尼斯百貨應無條件、迅速地去掉所有以國旗(圖案)做背景的所有廣告,在媒體上公開承認錯誤,並保證今後不再出現類似違法行為。他並建議洛陽市政府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該事件,依據有關法律,對洛陽丹尼斯百貨進行嚴肅處理,並將結果公布於眾。

  隨後,短短幾天內,網民跟帖量和瀏覽數急劇增長。

  工商局責令拆除違法廣告

  昨日,記者從洛陽資訊港論壇《攝影線上》上看到,LYIC公佈的處理結果答覆如下:

  10月3日上午,市工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南昌路丹尼斯百貨量販有限公司違法使用中國國旗進行廣告宣傳。經查:該公司在門廳、天花板及一至六樓發佈帶有中國國旗圖案的廣告。丹尼斯百貨量販有限公司當日值班經理張某在工商人員調查過程中得知該廣告宣傳行為構成違法後,表示配合服從工商部門查處,今後一定要加強工商法規學習,決不犯類似的錯誤。

  根據《廣告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三)項“有中國國旗的廣告不得設置、張貼”和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廣告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情節輕重,責令停止發佈廣告”的規定,視其違法情節,工商執法人員根據廣告管理法規和市政府優化經濟環境政策要求,對丹尼斯百貨量販有限公司當即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立即拆除違法廣告。 (記者 王海鋒 郭富昌 通訊員 張曉理)

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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