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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者偷走筆記型電腦留借條 警方難以立案 

時間:2007-11-05 16:16   來源:都市時報

  同住在一個屋檐下,他們和睦相處,噓寒問暖;奮鬥在同一個城市,他們各自拼搏,相互鼓勵。這就是城市裏的合租族。然而,近日,盧小姐卻被她的合租室友弄得心神不寧,她的合租室友胡某不但擅自拿走了她一台價值近萬元的全新新力筆記型電腦後,竟還給盧小姐留下了一張“借條”,本想著憑這張字條鎖定作案者,沒想到這張詭異的字條,反倒成了無法立案的“鐵證”。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因合租引發的犯罪行為時有發生,這種以藉為偷的方式,是合租者打的一個法律擦邊球,該類案件不僅難定性,而且由於證據缺失而難以偵破。城市裏的合租一族主要由哪些人構成?合租中容易出現哪些犯罪?應該如何防範合租室友的侵害?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電腦被盜只剩“借條”

  盧小姐今年剛大學畢業,從衡陽來到昆明,在一家雜誌社上班。由於剛剛參加工作,經濟負擔比較重,在昆明一位朋友的介紹下,她和一名來自湖北的男子胡某,合租了永昌小區的一套兩室一廳的民房。胡某在昆明一家電腦公司上班,2人有各自的空間,大家平日還能相互照應,盧小姐對這樣的生活還算滿意。

  10月24日下午,盧小姐下班回到了家,由於長時間的忙碌讓她很少有機會和室友交流,於是,盧小姐約胡某一起吃飯,胡某説:“你先去,我一會就來。”

  盧小姐一個人在吃飯的地方等了好久,始終沒見胡某過來。想到最近自己的東西老是丟失,她的心裏突然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盧小姐飛快地跑到家裏一看:剛買回家3天的筆記型電腦不翼而飛了!氣憤和煩亂,充斥著盧小姐的大腦,突然,她發現桌子正中放著一張字條,仔細一瞧:“盧,你的電腦我拿走了,我遇到點急事需要應急,我知道你現在的心情,你放心,我在外面不會幹壞事,電腦我一定會還給你的。”原來是胡某拿走了她的電腦,盧小姐感到很窩火,她立即到永昌派出所報案。

  是偷是借警方難認定

  由於有字條為證,電腦究竟是被借走的還是偷走的?警方一時難以判斷。

  盧小姐找到了胡某的電腦公司,被告知胡某因為盜竊公司的電腦耗材出去賣,已被公司開除。她打電話給胡某,胡某卻一直在用“緩兵之計”,起先他承諾在25日晚上9點之前一定歸還,但一拖再拖,始終沒有兌現。後來連打電話也沒人接了。

  盧小姐再次找到警察詢問:“這張字條是否應當認定為借條?他沒有在承諾期限內歸還是否應該立案偵查?”警察告訴她:“合租男女雙方目前關係難以認定,室內沒有入室損壞的痕跡,不能定性為入室盜竊;由於電腦不是遺失物和託管物,該案也不可以定性為非法侵佔,唯一的方法就是能找到胡某的確切下落,然後由警方出面取回電腦,實在無法定性犯罪,只能由盧小姐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聽了警察的答覆,盧小姐感覺到自己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她説:“我和胡某是朋友介紹認識的,平時兩個人工作都很忙,很少有時間見面,對他不是很了解,但相處也還算順利,從來沒有發生過爭吵,沒想到竟然遭到這種黑手,心裏難受極了。”

  胡某曾有盜竊前科

  盧小姐不甘心就這樣被耍了,她到胡某公司所轄的派出所了解到,胡某盜竊公司電腦耗材出去賣,有犯罪前科,還有吸毒史。由於胡某行蹤不定,立案成了無法實現的奢望。

  律師説法:合租雙方最好簽訂《合租協議》

  合租過程中會出現什麼樣的犯罪?應該如何防範?大觀樓派出所王警官表示:“派出所裏也曾經接到過幾起合租犯罪的報案,這類案件證據難保全,偵破很困難,如果通過指紋鑒定確實是胡某拿走盧小姐的電腦,可以以盜竊罪追究胡某刑事責任。”

  雲南德和政律師事務所楊名跨律師認為:胡某所留字條,由於沒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不可以認定為借條,從胡某拿走電腦後推諉躲藏的態度也可以印證他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於每個人的性格、生活習慣和經歷不同,爭吵致殘、財物被盜和性犯罪,是合租中潛在的威脅。合租是合理、有益處的,但不能排除有些犯罪分子利用合租這種形式實施犯罪行為。在選擇合租時要慎重,首先要考慮自己比較熟悉的朋友,遇到不太熟悉的合租者,一定要讓對方出示有效證件,了解對方的基本情況,最好雙方簽訂一份《合租協議》,把雙方的權利義務白紙黑字落到實處,限制糾紛出現的隨意性,貴重物品妥善保管,以免滋生犯罪。

  新聞調查

  合租者普遍缺乏防範意識

  “合租制”已經成為年輕人比較流行的租房方式。記者經調查得知,多數合租者年齡在20到30歲左右,有在校大學生,有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也有想以合租邂逅愛情的人。他們大多通常屬於經濟不是特別寬裕的單身青年,喜歡結交朋友,對壞人的防範心理不強,很容易給不法分子留下作案機會。

  類型一:剛參加工作者

  吳小姐是山西人,2004年雲大畢業後在昆明一家公司做文案,她一直和朋友租住在白馬小區一個兩室一廳的居室裏。吳小姐説:“現在的房租很高,和朋友合租,不僅可以減輕負擔,而且一個人在外地也不會感到寂寞,有家的溫暖。”

  對於與他人合租是否會擔心財産安全,吳小姐表示,大家都是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沒有多少財物,應該不會有問題。

  類型二:以合租邂逅愛情者

  在西山區某醫藥公司做銷售代表的徐先生今年26歲,他和一個大學女同學租住在白雲路一個三室兩廳的居室裏。他説:“找男性朋友合租經常喝酒打牌,生活沒有秩序,我跟女同學合租,就是覺得生活環境會幽雅些。”

  和徐先生一樣想法的年輕人還有很多,而一些比較前衛的單身男人表示,和異性合租,不僅經濟上的負擔減輕,難説日久生情還會邂逅一段美麗的愛情。説到財産安全,徐先生笑道:“敢偷我的女賊,恐怕不多。”

  類型三:在校大學生

  除了大部分已經步入社會的年輕人外,大學生也成為租房大軍中的主力。一到開學,高校附近就會出現民房緊俏的情況。雲南民族大學新聞專業大四學生梁某説:“我們班有50多個人,在外租房子的就有30多個,佔一半以上。”

  經了解得知,大學生在外租房有幾個原因,有的是自身的作息不適應學校的規定,有的是人際關係處理不好,還有要考研需要安靜復習的,但大部分是談戀愛的。

  談到合租雙方的財産安全問題,大部分學生表示,大家都是同學,應該不會有問題。

編輯: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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