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一名男大生4年前潛入鄰居家中偷竊,竟還殺死女主人,落網後又被查出,涉嫌侵入一名女大生租屋處,恐嚇對方脫光衣服假裝拍裸照,事後遭提告求償。法院根據男大生在現場留下的指紋認定犯行,18日判他賠償女大生30萬元(新台幣,下同)。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24歲的莊姓男子,2010年8月曾涉嫌潛入鄰居家中行竊,還將女主人殺害;2011年1月,則潛入一名林姓女大生的租屋處,利用毛巾、衣服將林女捆綁,並用內衣褲蓋住其頭部,恐嚇對方“不要逼我殺人,我只是要錢。”
莊男強取林女皮包內現金和提款卡盜領,一共得手3200元。莊男在離去前還強脫林女衣物,故意製造相機快門的聲音,假裝拍攝林女裸照,並恐嚇對方不得報警。但警方事後卻在屋外的玻璃上,採集到莊男的指紋。
莊男被逮時辯稱,他曾在該處租屋,直到2010年6月才搬走,但警方證稱採集到莊男新鮮的指紋,分析是1周內所留存。莊男因此案被依強盜罪判處9年6個月徒刑、民事賠償30多萬元。另涉及殺害鄰居女主人案件,則被判刑15年確定,目前入監服刑中。(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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