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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逃英女軍官稱不判刑可回臺 臺軍方:別談條件

2013年12月20日 10:0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去年出逃英國的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女少尉葉玫,已在英國被當地移民署逮捕。(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2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從臺灣潛逃到英國的“軍事情報局”中尉葉玫昨天説,去年6月中入境英國時即申請“政治庇護”,她期盼回臺與母親團聚,但前提是不被判刑坐牢。對於葉玫開出的回臺條件,臺“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今天表示,葉玫應了解犯罪後的態度決定一切,法官論刑往往會參酌犯者有無悔意,這時應要坦然面對,而不是談條件,行政部門不可能影響法官。

  臺“國防部”也説明,依據陸海空軍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關人士説明,當局相關部門首先從法界著手,請教律師甚至是法官級人物,規劃出相關方案,再提出配套執行程式,全力朝簽署引渡協議,遣送葉玫回臺為目標。

  不過,臺當局相關單位透露,這一切都必須低調進行,因此無法説明進度。

  據報道,葉玫出身軍人世家,外公與父親曾分別服役空軍與陸軍,2010年她結束在美國加州大學食品營養係的學業及實習課程,經家人鼓勵決定報考“軍情局“為臺效力,不料工作環境令她受傷纍纍。她目前被關押在位於英格蘭東部貝德福市(Bedford)的移民遣送中心。

  她在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時説,當年滿腔愛臺熱忱報考“軍情局”,在職期間卻備受同袍排擠,常被訕笑比同期同學年長,分配的工作又無法勝任,多次向長官反映都沒解決,“國防部”也不理會她的申訴,無路可走的情況下選擇離開臺灣。

  33歲的葉玫説,去年6月17日她依照向“軍情局”申請的旅遊計劃搭機前往泰國,因為英國不需要申請簽證,臨時再買機票到英國,6月18日抵達英國時即在機場提出政治庇護申請,由於她在韋爾斯新港市(Newport)有1位美國友人,“內政部”為她在當地安排住處。

  12月10日一早移民署6名官員前往葉玫的住處,對她的政治庇護案件申請進度沒有任何説明,直接將她帶到新港市警察局關押達4天,14日下午將她轉往位在倫敦市西部的遣送中心,15日再轉到貝德福市。

  葉玫表示,看守所內的環境惡劣,令她感到恐懼、悲傷與絕望,對於自己會被如何處置完全沒有任何資訊,曾大哭多時病倒,一度送醫打點滴。

  葉玫幼時喪父,沒有兄弟姊妹,僅與住在臺北的母親相依為命。她坦言很想家,期待與母親團聚,對自己造成的困擾和不便,她感到很抱歉,也希望母親多保重身體。(台灣網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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