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倬雲(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2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歷史大家許倬雲在《許倬雲談話錄》一書中,對李敖為人評頭論足,直指他是“打手”、“説謊、偷書變賣”還“背叛朋友”,李敖認為內容不實,向法院提告並求償。臺北法院昨日審理此案,法官認為,許無法證明所説內容屬實,判賠二百萬元,並須在媒體刊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雙方均大有來頭,許倬雲是漢語史學界大師,李敖是知名作家、評論家。三年前,許通過口述,委託記者李懷宇撰寫《許倬雲談話錄》。
許在書中品評人物,有“教授姚從吾捧李敖是拿他做打手,但李敖後來不但打,所有人都打”、“李敖聰明有餘,沒有章法,説謊、偷書,等到李敖要畢業時我不蓋圖章,所以他沒畢業”等語。
本案民事部分開庭時,許委任律師出庭表示,書是由許口述後,再由李懷宇撰寫,“打手”是李懷宇的論述;至於偷書部分,李寫的與許所述內容不一。但法官認為,該書經許過目後才出版,許還寫有序言,顯見內容已由許審核同意。
法官認為,許倬雲無法證明李敖是“打手”等説法屬實,足證許已侵害其名譽權,致其精神有莫大痛苦,且書的內容在網路、書店都可取得,許應賠償並在媒體登報道歉。
至於李敖,官司有望勝出的他昨説:“我李敖不是好惹的,打了六十幾年官司,不是亂打的。”李敖表示,許倬雲是歌星王力宏的舅公,先前他已聲請查封許的一棟房屋,防止脫産。(台灣網 李帥)
李敖(圖片來自臺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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