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1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故宮博物院去年發生員工驅離哺乳婦女的爭議性事件,當事員工被臺北市政府處罰後,希望通過上訴討要説法,臺北地院行政庭今日宣讀認定裁罰有理的判決書,並判員工一方敗訴。
法院判決書指出,根據曾姓婦女投訴,她于去年7月間帶著7個月大的兒子到臺北故宮參觀,在一樓展覽室外哺乳時,竟遭楊姓員工以“你這樣不雅觀”為由驅離,要求她進入地下專門開闢的哺乳室。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約談當事人後,認為楊女違反“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因此對臺北故宮及楊女各開罰6000元新台幣。
不過,楊女接受調查時,否認曾説“不雅觀”等語或驅趕對方,認為曾婦等人的説法片面誇大,她事後提起訴訟遭駁回,接著又對臺北市府衛生局提起行政訴訟。
但法院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認定曾婦及曾婦表妹,與楊女素昧平生且無嫌隙,不至於為了誣陷楊女,而承受做偽證的風險。法官採信曾婦等人證詞,認定衛生局依法裁罰有理,判決楊女敗訴。全案可上訴。(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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