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11日消息 臺灣一名75歲的李姓老翁涉嫌于去年9月間,酒後性侵88歲的鄰居老婦,一審被判刑3年6月,被告不服上訴,二審今天維持原判。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判決書指出,李姓老翁與孀居10多年老婦有數十年的鄰居情誼,也常到老婦家中走動。去年9月間,老翁到老婦家聊天,見婦人獨自躺在房間床上休息,趁機強制壓制,以手指性侵得逞。
判決書表示﹑期間老婦雖然多次掙扎坐起,且大喊“救人喔”,但李姓老翁不為所動,並説“家裏沒人,不用喊叫”,持續性侵老婦,導致老婦陰道流血後才離去。同年10月間,老婦的媳婦回家探親,見婆婆不斷哭泣,追問後才知道遭性侵一事,於是報警處理。
老翁一審被判處3年6月,被告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老翁雖年邁且學歷不高,但老婦更高齡,且守寡10多年,以鄉村地區居民純善質樸之本質,鄰居間之親切互動關係,被告應該對獨居的老婦更加照料。
報道稱,李姓被告老翁無視老婦“要守婦道”的意願,性侵得逞,傷害了老婦的身體及多年的貞節聲譽,因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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