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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營醫院大火13人致死案 縱火嫌犯被判死刑

2013年03月14日 20:4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新營醫院火災造成13人死亡,是臺灣醫療史上傷亡最嚴重的一次。(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3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新營醫院北門分院于2012年10月下旬發生大火,造成13人死亡,是臺灣醫療史上傷亡最嚴重的一次。涉嫌縱火的林姓男子被警方移送臺南地檢署,臺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林嫌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臺南地檢署指出,林嫌供稱因為罹患大腸癌心情不好,才會一個人跑到醫院2樓倉庫,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並脫下衣服,將著火的衛生紙和上衣,丟到醫院放衣服的地方,沒想到會造成13人傷亡。

  檢警過濾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林男説法在時間點上頗為相符,南檢訊後以林男涉有公共危險、殺人、逃亡之虞,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于去年10月23日裁定羈押。

  臺南地院認為,林嫌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也未有悔意,僅因個人情緒不佳,就縱火殺人,手段殘酷。因此判處林嫌死刑、終身褫奪公權,全案可上訴。(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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