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北京臺協律師諮詢日年報出爐 臺籍律師建言臺商投資

2012年12月04日 15:1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4日北京消息  12月4日是第12個全國法制宣傳日。當天下午,由北京市臺資企業協會舉辦的律師諮詢日活動在“臺商之家”再次如期登場,來自凱文律師事務所的陳建宏和北達律師事務所的王雍方所作的《2012年北京臺協律師諮詢日案件統計匯總年報》亦隨之出爐。

  自北京臺協於今年4月16日在“臺商之家”首次舉辦律師諮詢以來,陳建宏與王雍方這兩位在大陸執業的臺灣律師便開始為在京臺胞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諮詢的問題涉及房産糾紛、勞動合同糾紛、租賃糾紛等。律師諮詢日設在每月1日、15日,遇節假日則順延一日。

  案件匯總——租賃、勞動問題糾紛最集中

  陳建宏與王雍方均是臺灣人,且皆通過了大陸的司法資格考試,因而對兩岸的司法事務較為熟悉。二人擔任諮詢律師至今,共接受諮詢成案案件十二件,諮詢人員不僅限于北京臺協的會員,也包含臺商企業和個人。諮詢案件類型主要集中于租賃問題及爭議四件、勞動問題及爭議三件,其餘案件分別涉及房屋産權證明、商標登記合法性、企業主體定位、茶飲特許經營合同等問題。

  案情剖析——諮詢人現兩大法律誤區

  通過對諮詢案件進行深入、具體的法律剖析,報告人對諮詢人的法律誤區進行了總結,並歸納為兩大層面。

  就法律層面而言,報告認為,臺商應貫徹落實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相信國家民事執行的決心與強制力。此外,臺商應充分認識兩岸法規的差異性,避免自行解讀法律,以致片面認識自身權益,無法得到充分保障。

  在非法律的層面,報告指出,臺商應充分認識北京臺資企業協會的功能及角色。有些前來諮詢的臺商片面解讀了臺協角色,希望其能直接介入已進入訴訟及勞動仲裁的案件,這樣不僅誤解了臺協的功能和地位,亦容易事前形成違法違規的客觀事實,最終損及臺商的既有權益。

  報告中特別強調,臺商應在貫徹落實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確保自身無任何違法事實,方能獲得法律公平、公正的合法權益保障。廣大臺商應充分相信國家依法治國的決心承諾及保護臺商權益的堅定立場。

  律師建言——規避可避免的風險及損失

  近年來,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與ECFA的簽署實施使兩岸經貿日益熱絡。但在熱絡的經貿關係背後,臺商在大陸也遇到了一些法律問題。在王雍方和陳建宏眼中,有些問題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在對諮詢案例進行總結時,兩位律師發現,其實很多問題並非出自太過艱深的法律難題,只要事前妥善處理,完全可以避免。例如,有的臺商在與員工形成勞動關係時省略了“必要的成本支出”。使得自己在本該輕鬆解決的勞動糾紛中,陷入十分被動、吃力的境地,對此,陳建宏反覆告誡廣大臺商,僅從成本的考量而言,守法的成本會比違法的成本低很多,否則出了事就是大麻煩。

  “臺商在大陸遇到糾紛主要是由於對大陸的法律法規和風土習慣認識不夠深入和全面。”對此,王雍方認為,這就需要臺商投資大陸時“做足功課,兩手齊抓”。他表示,大陸法律法規增加非常快,相互之間的關聯作用也越來越強,因此,臺商對於大陸的相關法律應具有整體性認識。在風土習慣方面,王雍方舉例説,有些臺商來大陸投資,連房子怎麼租都不了解,租金一次被收一年,甚至不知道可以壓價。由此可見,臺商投資前應對當地的産業需求、市場行情、付款方式、交易習慣、生活準則做足功課、多方了解,在法律法規、風土習慣方面事前“上上心”,事前的警醒可以避免日後不必要的成本增加。

  陳建宏和王雍方指出,本次報告可謂具有一定代表性。不僅是前來諮詢的企業與個人,大陸的不少臺商也經歷過同樣的問題。因此,希望廣大臺商及有意投資大陸的臺灣經營者能夠參考借鑒,極力規避類似的問題和風險。(台灣網記者 王思羽)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