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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男子報復情敵 潑硫酸找錯人被判9年2個月

2012年07月03日 15:4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彰化縣伸港鄉1名男子想與離異妻子複合遭拒,於是想辦法報復前妻現男友,不料認錯人對其潑硫酸被判9年2個月。

  臺灣彰化縣伸港鄉1名前科纍纍36歲男子曾某2004年與女子黃某離婚後,不斷騷擾黃某要求複合。同時不甘黃某交男友,私下探查得知黃某與其男友湯某在臺中市龍井區租屋同居,曾某伺機欲對湯某報復,卻誤認同一租屋處的房客李某為情敵。

  曾某2010年6月起變裝觀察李某作息,先破壞他的轎車,之後竟對他潑灑硫酸,造成全身多處灼傷及左眼失明。彰化地院今依重傷害罪判9年2個月。(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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