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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女為騙保殺3名至親 二審被判無期逃過死劫

2012年02月08日 20:0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8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驚世媳婦”林于如,因為沉迷賭博欠下鉅額賭債,還不出錢,竟為了詐取保險金,先後殺害生母、丈夫和婆婆3名至親,引發全島關注。一審法官認為林女惡行重大,判處她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在7日改判林女3個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臺媒了解,這起“驚世媳婦”為詐領保險金償還鉅額賭債,先後將生母、丈夫和婆婆謀害致死的案件,發生自2008年11月。家住南投縣埔裏鎮的林于如(31歲),因為沉迷賭博欠下鉅額賭債,先後替家人投保共1600萬元(新台幣 下同)的保險金,再設計殺害至親詐取保險金。2008年10月幫生母買保險,1個月後回臺南老家把母親推下樓,再佈置成意外墜樓導致送醫不治,詐領保險金500萬元。

  不料林女半年內便將500萬花光,之後便找婆婆下手。來年5月趁她住院時,將抗憂鬱藥和安眠藥混合注入點滴瓶,導致婆婆斷氣,事後才趕緊向護士求救。同年7月,林女在利用丈夫到醫院挂急診時,再度將農藥、毒液注射點滴瓶內,被護士發現制止。但在同月17日晚間又在丈夫點滴內注射工業酒精,護士發現時已身亡。

  林女出庭聽判,得知逃過一死面無表情。原本一審林女遭判處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但臺中高分院認為,林女雖然逆倫弒親,但傳統的“殺人償命”觀念已非量刑最主要考慮,且林女犯後有悔意,因此改判她3個無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訴。林女丈夫姑姑得知判決結果氣憤難耐地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一定要上訴!” (台灣網 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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