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消基會抽檢保溫杯15件,竟有2件杯蓋檢出重金屬鉛、鎘,雖未超出“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卻違反環保規章不得檢出規定;還有14件杯蓋檢出塑化劑,卻無標準可循。
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去年10月間,該組織在臺北及新北地區量販店、百貨公司、家居館與生活用品店採樣15件保溫杯,進行檢測。由於杯身多是金屬材質,大部份檢驗結果正常;但消基會發現,保溫杯蓋材質重金屬鉛、鎘含量試驗中,竟有2件檢出鉛和鎘。
臺消基會還説,雖然上述2件商品的鉛、鎘量符合臺“衛生署”的“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低於所訂塑膠類材質鉛和鎘的100ppm標準,但卻讓臺消基會質疑,與環保規章不得檢出的水準落差太大。
據報道,此次檢驗,臺消基會還遵照臺灣地區“重復使用飲料容器環保規格標準”,對15件杯蓋材質做檢測,其中14件杯蓋被檢出含10至30mg╱kg的DEHP。(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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