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公司前總經理陳尚群上個月未依規定報到,臺合議庭已發佈通緝。(圖片來自臺灣媒體)
台灣網11月1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遠東航空公司前總經理陳尚群捲入遠航掏空案,被檢方求刑14年;臺北地方法院裁準交保400萬元(新台幣 下同),要求陳尚群每週三向臺北市大直派出所簽到。陳尚群上個月未依規定報到,合議庭拘提無果,已發佈通緝。
據臺媒了解,陳尚群是繼同案被告遠航前董事長崔涌棄保潛逃後,又一名因落跑而被通緝的遠航高層。陳尚群當初是由妻子歐慧鈴具保,法官傳訊她,歐女説丈夫失蹤,已報警協尋,合議庭裁定沒入400萬元保證金。
檢方當初偵辦遠航案時,陳尚群非常合作,抖出崔涌涉案情節,被列為污點證人,所以他的保釋金比崔涌獲准交保的9000萬元少很多;但法院密集審理,愈來愈多證據對陳尚群不利,他可能眼看情勢不利,因此不見蹤影。
檢方指控,崔涌、胡定吾及陳尚群在1997年成立遠航子公司遠邦投顧,負責管理遠航的創投基金;胡將遠邦股權賤價賣給崔涌實際掌控的芬恩多公司,致遠航損失近7億元,後來資金週轉困難,無法營運。
今年9月28日,陳尚群向大直派出所報到後,即不見蹤影。陳的律師柏有為也在10月6日向法院遞狀表示,找不到陳尚群。合議庭立刻簽發拘票全面拘提,認定陳尚群已棄保潛逃,最近下令通緝。
合議庭昨天表示,開庭期間,陳尚群都準時出庭,態度良好,非常配合,看不出有逃亡的跡象。至於陳的妻兒是否會如同崔涌的妻兒,外逃與陳尚群會合;合議庭表示無法臆測,也無法可管。(台灣網 張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