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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閃離遭質疑 劉樂妍哭訴離婚是假避奢侈稅是真

2011年06月16日 10:3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劉樂妍昨素顏戴口罩與黑框眼鏡受訪,不時激動,情緒不穩。圖片來自網路

  台灣網6月16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女F4前團長劉樂妍上月30日逼婚成功嫁給補習班數學老師李燁後,結婚短短15天就宣佈離婚。近日,劉樂妍坦承,她説離婚是假,避奢侈稅才是真。 

  據臺媒報道,劉樂妍結婚僅僅半月就要離婚,其夫李燁在公開指劉樂妍婚後外遇,結婚4天就分居。劉樂妍面對如此説法情緒失控大哭,否認外遇,但坦言因財務出現狀況才假離婚的,並説和李燁早已講好,他未來會再娶她一次。

  劉樂妍表示,她和李燁名下各有一棟房子,這時賣掉必須付150萬(新台幣)的奢侈稅,兩人無力負擔,但李燁投資生意,需要資金週轉,才會假離婚,並表示離婚是由李燁提出。受訪期間,劉樂妍頻頻啜泣,李燁則數度發短信向她道歉。

  據報道,臺灣當局從今年6月1日起開徵“奢侈稅”,非自用住宅一年內轉手將繳稅15%,一年以上兩年以內轉手將繳稅10%;若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房屋、房屋遭拍賣或拆遷等,則不繳納奢侈稅。為避免繳稅,在臺許多居民,包括一些知名明星都採取假離婚的辦法來逃避繳稅。(台灣網 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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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真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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