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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民代提案:遇天災或惡性暴力事件應暫停“大選”

2011年04月14日 14:2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今天(14日)表示,為了防止暗殺事件影響選舉,因此提案修正“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選舉罷免法”,選舉期間只要參選人及登記助選的幹部遇惡性暴力事件如遭槍擊等,或是臺灣發生重大災害,應暫停“大選”。

  呂學樟在提案中指出,有鋻於近年各項選舉期間,重大維安事件頻傳,加上全球氣候變暖,世界各地重大天災不斷,如果發生在選舉期間,不但影響所有參選人的權益,更嚴重影響選舉結果。臺灣在經歷過“319槍擊案”及連勝文槍擊案後,每次選舉競爭越來越激烈,且全球其他地區天災相當多,萬一發生在島內,將影響選舉結果。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選舉事關重大,牽引著臺灣的興衰,為了防止惡性暴力選風、人為操作選舉或重大災害影響選舉結果,因此他提案“修法”。

  根據呂學樟的提案,規定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選舉期間,從登記截止後至選舉投票日前,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選舉參選人或是登記助選的幹部,發生遭槍擊、綁架、傷害等重大治安事件,或是臺灣發生地震、海嘯、洪水、暴雨、泥石流、核能災變等重大災害,臺“中選會”應立即公告停止選舉,並確定日期進行重選。至於選舉期間所謂的重大治安事件及天災的認定標準及辦法,當由臺灣“中選會”決定。(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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