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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遊覽車12日撞山事件 肇事司機遭收押(圖)

2010年12月13日 07:4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圖片來自網路

車禍現場 圖片來自網路

  台灣網12月1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嘉義縣消防局義工(志工)大隊昨赴阿里山旅遊,其中一輛搭載38名義工、義工家屬及一名司機的遊覽車,在樂野路段下坡急右彎時突然煞車失靈,遊覽車兩度擦撞山壁再撞上電桿,造成3死26傷慘劇。檢察官昨將遊覽車司機盧敏男依最重的業務過失致死罪處罰,經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獲准。

  警方説,嘉義縣消防局鳳凰志工大隊及眷屬共512人昨參加年度自強活動,中午在園區用餐,7輛遊覽車在嘉義縣內7個集合點各自出發,預定上午9時在鄒族文化園區集合,沒料到其中一輛遊覽車在鄒族文化園區前發生意外。

  臺媒稱,比集合時間晚30分鐘出發的肇事遊覽車,由南嘟遊覽車公司司機盧敏男(37歲)駕駛,載著38名朴子鳳凰志工隊員及家屬,車在臺18線阿里山公路石棹加油站下方約600米處右轉156號道路,下坡行駛約800米發生事故。

  警方調查,當時遊覽車失控擦撞左側山壁兩次,由於撞擊高度是左後方乘客座位區,左後方車頂幾乎削掉一半,再彈開衝撞路旁電桿才停下,車頭、車頂幾全毀、車子後段座椅和車體脫離,有乘客更被拋出車外,可見撞擊力相當強大。

  報道稱,由於發配車輛的南嘟遊覽車公司昨出發前臨時調換一輛15年老舊遊覽車,訂車的臺灣鳳凰志工朴子分隊長石秀玉難過自責説:“都是我害死他們,本來不是叫這輛車(指肇事遊覽車)的!”有死者家屬則表示,要追究南嘟公司任意調老舊車輛充數的責任。

  目擊車禍的志工形容,當時車內乘客就像疊羅漢般擠在一起,有被拋飛的、哀號聲四起,還好不少是受過緊急救護訓練的志工,忍著疼痛投入救護,救難人員架梯破車窗把傷者抬出車外,但陳素絲(47歲)、莊梅花(53歲)及楊育芳(22歲)3人送醫時,已無生命跡象。石秀玉傷心地説:“前一夜姐妹們練土風舞練到很晚,原打算上山時表演帶給大家歡樂,沒想到如今卻是死的死、傷的傷。”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全成表示,初勘現場有49.2米刮地痕,但沒有煞車痕,煞車失靈是明顯事實,是否人為疏失須進一步調查。檢察官將盧敏男依最重可處5年徒刑的業務過失致死罪,諭令60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但他籌不到交保金,最後經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獲准。

  嘉義縣消防局代局長呂清海表示,死者部分,每人都有投保100萬元意外險,加上游覽車乘客險150萬元、強制汽車責任險160萬元,陳素絲、楊育芳可獲410萬元理賠;鳳凰志工隊員還有110萬元團體險,因此朴子副分隊長莊梅花可領到520萬元保險金。(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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