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勞委會”29日公佈“電子製造業工時勞動條件檢查”結果。該結果顯示,“勞委會”抽查臺灣30家電子大廠,共有13家違反相關規定延長工時,違規比例佔43%,且加班現象十分嚴重。
日前,臺灣有電子製造業工程師疑似過勞死,引起外界關切電子製造業的超時工作問題。臺“勞委會”今年10月發動“電子製造業工時勞動條件檢查”,抽查30家電子大廠共發現62件違反相關規定的事件。臺“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指出,電子製造業延時加班的情況最為嚴重。
此外,調查發現,其他違規情節包括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付工資及未依規定給予例假等。“勞委會”已要求電子製造業者立即改善,並交由地方主管機關處理,最重可處新台幣6萬元罰款。“勞委會”強調,電子製造業必須遵守相關規定,正常工時加延長工時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每個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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