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因為涉貪污公務機要費等案,羈押至今已經681天。他上周向法官聲請交保,臺灣“高等法院”昨裁定陳水扁延押兩個月,11月27日的“五都”選舉,陳水扁確定將在牢裏度過。陳水扁上周則表示:如果裁定結果還是繼續羈押,我只能尊重、忍耐和等待。
陳水扁因貪污、侵佔等14項罪名,今年6月遭臺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科罰金1億7000萬元(新台幣,下同),目前,全案由臺灣“最高法院”審理中。
陳水扁上周以家族海外資産5億多元已匯回島內為由,向法官聲請交保,但是臺灣“高等法院”昨天以陳水扁家海外還有1億多元沒匯回,可能成為扁逃亡資金等理由,裁定陳水扁延押兩個月到12月18日,11月27日的“五都”選舉確定在牢裏度過。
陳水扁上周在延押庭則表示:“如果‘高院’裁定結果還是繼續羈押,我也無可奈何,只能尊重、忍耐和等待。”(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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