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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女高官首度談婚變:未離婚第三者就介入

2010年09月30日 07:5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劉憶如與前夫曾垂紀結婚13年,兩人經常出遊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劉憶如婚變事件女主角呂珍儀2004年時與當時先生合影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9月3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今年5月底上任後幾天,傳出她已與臺灣開發工銀總經理曾垂紀離婚。《壹週刊》昨天(29日)報導,兩人婚變原因是有第三者前主播呂珍儀介入。

  曾垂紀昨天響應説,與劉憶如離婚後才與呂珍儀交往,但劉憶如出面證實,呂珍儀就是造成兩人離婚的第三者;不過,呂珍儀也指劉憶如“誤解”,強調劉憶如與曾垂紀離婚,拿到房産、生活費後,得知曾垂紀認真考慮向她求婚,才向週刊爆料。

  曾垂紀證實,他已在8月與呂珍儀訂婚,兩人計劃明年結婚。但他強調,他5月離婚,6月才正式與呂珍儀交往。

  劉憶如反駁,“曾垂紀的聲明稿部分與事實不符”,曾、呂兩人早在曾離婚前就已經在一起。她逐一舉例説,去年9月呂珍儀主動邀請曾垂紀搬到她在臺北的住家;去年11月,曾呂兩人一起去南京,入住金陵飯店同一間房;今年2月左右,2年沒工作的呂珍儀買下3000多萬元(新台幣)的房子,要曾垂紀擔任銀行貸款保人等。

  “這些都證明,曾呂兩人早在曾垂紀離婚前就已經開始交往。”劉憶如説:“而且是以一種‘公開’、‘高調’的方式進行,很多人都知道。”

  不過,劉憶如完全不想響應向週刊爆料的事。她説,與曾垂紀已離婚,這些都是過去式了;前天《壹週刊》記者向她求證呂珍儀是否是她婚姻第三者的事,她連一句都不想回答,就是不想落入死纏爛打的局面。(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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