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海外賣淫集團頭目“陳太太”被求刑5年

2010年06月24日 15:1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綽號叫“陳太太”的國際賣淫集團頭目、臺灣女子陳美英,因涉嫌仲介女子到澳洲賣淫,並從事人口販運,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媒介性交猥褻、人口販運罪將陳美英起訴,並具體求處5年徒刑。

  臺檢方在今年5月間將陳美英收押,臺北地院認定陳美英有逃亡及串證嫌疑,裁定羈押禁見。

  臺檢方指出,陳美英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媒介性交猥褻等罪,受害女子眾多,罪行重大,且犯後否認罪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請求法院量處5年重刑。

  起訴書稱,陳美英自2008年7月起,在臺灣報紙上刊登“可到海外當服務小姐”的求職廣告,招募魏某、黃某等5名應召女子前往澳洲從事性交易,收取每名女子澳幣500元至1500元的仲介費用,並帶她們到醫院進行健康檢查及辦理護照。

  起訴書稱,這些女子到達澳洲後,由陳美英在當地的同夥安排到雪梨、墨爾本等地的酒店從事性交易牟利,陳美英則從中賺取每小時澳幣20元的抽成。

  其中,有一名應召女子想要離開澳洲,不願再賣淫,但陳美英派當地同夥以裝監視器、反鎖大門等方式控制該女子行動,讓該女子處於難以求助的處境而被迫繼續從事性交易,這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台灣網 王怡然)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