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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法務主管稱殺人狂、弒親犯優先執行死刑

2010年05月28日 15: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2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針對臺灣廢除死刑聯盟所提兩件“釋憲”聲請案被駁回,傳出今年將有第二波死刑執行,臺當局“法務部長”曾勇夫上午與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座談時表示,執行死刑並沒有時間表。如果要執行,會區分排列順序,以案情嚴重的案件列為優先執行,例如奪走多條人命,手段殘暴,或殺害對像是父母親人,或殺人時連同小孩也殺害的死刑犯,考慮優先處理。

  不過,要不要優先執行,曾勇夫表示,他個人沒有意見,完全由當局“法務部”審核小組決定。

  曾勇夫指出,死囚救濟途徑的程式還未結束,如非常上訴或提出“釋憲”,將先暫緩執行;要是救濟途徑已完成,“法務部”會審慎閱卷,而且經審核小組委員詳細討論後才會執行。

  曾勇夫表示,臺灣現有定讞的40名死刑犯不可能一次執行,未來執行死刑並沒有時間表,是否如報導所提今年底會執行第二波死刑,完全要由“法務部”審核小組討論決定。(台灣網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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