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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弊案今最後言辯 陳水扁再拉馬英九特別費護身

2010年04月09日 14:3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9日消息 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今天出庭言詞辯論稱,臺特偵組起訴陳水扁家4大案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陳水扁並再次拉馬英九在臺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為自己辯護,稱自己無涉貪污。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進行陳水扁案宣判前的最後一次言詞辯論,“高等法院合議庭”讓陳水扁暢所欲言。陳水扁于庭中辯稱,檢察官長達200頁的論告書,大多以羅織、硬拗的方式將他定罪。陳水扁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並重提馬英九特別費案,指特別費因大水庫理論、款項因公支出,就可以無罪,為什麼他的“公務機要費”不能以相同方式處理?

  至於龍潭購地與企業行賄陳水扁家等案,陳水扁再次強調,科學園區政策並非他的職權,而是臺當局“行政院長”職權範圍。他不滿原審將“總統”職權無限上綱,同時陳水扁還辯稱自己對民營金融企業沒有人事任命權。

  辯論中,陳水扁並再扯上捷運文湖線涉弊,並稱一品苑位於博愛特區(臺灣地區行政中心)卻能加蓋,疑圖利廠商。陳水扁説,相信這都不是馬英九的授權與責任,公務機要費也是如此。陳水扁稱,“公務機要費”是由他的辦公室主任負責審核,要他負刑事責任説不過去。

  陳水扁從頭到尾堅持站著陳述,並花了近1小時重提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大水庫理論,質疑陳水扁案為什麼不能相同處理。高志鵬、陳瑩、涂醒哲等綠營民代也到庭中旁聽,並於庭訊休息時,一一上前向陳水扁點頭致意。

  據了解,由於陳水扁向臺“高等法院合議庭”表示,他最少需4個小時陳述,上午他僅講了1小時;下午“高等法院合議庭”將繼續開庭,讓陳水扁繼續辯論。(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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