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政部”今天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全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共11天;根據相關放假規定,未來20年平均每年放假天數113.2天。
有關放假規定方面,除春節放假3天、除夕放假1天,且逢例假日補假外,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和中秋節等7個紀念日節日均于當天放假1天,包括婦女節等其餘紀念日及節日均不放假,全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共11天,未來20年平均每年放假天數113.2天。民俗節日適逢星期二或星期四,其前、後1天上班日均調整放假,並擇日補行上班。(台灣網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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