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為提振行政效能 臺當局高級文官團將施行彈性給薪

2010年02月24日 09:3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24日消息 臺當局“人事局長”吳泰成昨指出,臺“人事局”已和“考試院”成立建構高級文官團制度項目小組,在一年內建立高級文官團特別管理制度,規劃為含11職等以上,約1000多位高級文官,建立專屬俸給制度,給績效好的高級主管有較高、較具彈性的待遇,以提振行政效能。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吳泰成指出,“人事局”將參與“銓敘部”(臺制定人事制度之人事行政主管機關)的特別“立法”,訂定“高級主管管理條例”草案,建立高級主管特別考核制度,以年度為單位,實施任期檢討制度,考核不適任者有退場機制,考績不好的高級主管將調整為一般職務;“司法官”與檢察官排除適用。

  吳泰成説,建立高級文官團,一定要建立專屬俸給制度。初步規劃本俸不動,依表現提高特別管理加給及獎金,促成好的領導及團隊績效。吳泰成表示,建立高級文官團制度的構想去年成形,臺“銓敘部”與“人事局”多次討論,訂出近、中、遠端計劃,近程計劃將在6月底完成。主要興革包括擴大職務遷調範圍、重新設計晉陞簡任官的資格條件、以及建立臺灣文官學院等。

  吳泰成指出,遴選成為高級文官團的成員,需在文官學院高級主管訓練3個月以上,培養管理能力,並納入臺灣高級主管人才庫,作為臺當局選才的重要參考。為求文官團成員透明、公平及效率,將成立跨“部會”的培育委員會推薦遴選,依職務、特性,分別由各類最高常任文官組成跨“部會”的作業委員會,選出最符合資格者。(劉海偉)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劉海偉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